西安市拟将购房款交存监管专户 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

西安市拟将购房款交存监管专户 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
2019年12月14日 18:58 格隆汇

感知中国经济的真实温度,见证逐梦时代的前行脚步。谁能代表2019年度商业最强驱动力?点击投票,评选你心中的“2019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我要投票

  格隆汇12月14日丨12月13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程监管,并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商品房开发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需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购房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进行监管,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办法》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收取、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住建部门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销售及监管资金拨付,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陈鑫

购房款 开发商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2 和远气体 002971 10.82
  • 12-18 龙软科技 688078 --
  • 12-18 科安达 002972 --
  • 12-18 神驰机电 603109 --
  • 12-17 华特气体 688268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