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全球主要经济体怎么分蛋糕?对中国的启示

2021年09月13日18:36    作者:罗志恒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罗志恒

  主要经济体宏观分配格局的规律性特征

  前期,我们对中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剖析了背后的原因(详见《企业、居民和政府怎么分蛋糕:中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研究》)。本文,我们专注于国际横向比较,旨在发现中国分配格局与主要经济体的差异,以及未来的改进空间。

  我们选取了OECD数据库中20个国家2018年的资金流量表(不含中国),包括美、英、法、德、日等15个发达经济体和俄罗斯、巴西等5个发展中经济体,并据此计算了三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关系。

  我们发现,以社会民主主义为基础的北欧高福利国家,其分配格局显著不同。表现为政府收入占比远超其他国家,初次分配中约为20%,经过再分配调整后政府收入占比更是超过30%。同时,企业部门收入占比相对较高,部分由于高福利国家公共服务民营化程度较深,企业部门承担了部分政府部门职能。相应地,居民部门收入占比较少。

  究其原因,在于北欧福利国家普遍奉行私有制为基础的混合经济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模式,采取高税收支撑的普享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北欧国家具有全球最庞大的公共服务部门和最高的税收负担。然而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不断演变,这种斯堪的纳维亚分配模式也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欧洲一体化带来的政策独立性下降;二是企业等税收主体为降低税负外逃;三是难民的收容和救助导致政府成本增加,同时中东和北非难民的涌入,信仰、文化难以融合,引发社会问题;四是“养懒汉”“搭便车”现象降低了劳动、创新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由于北欧国家所特有的社会、历史特征(小国寡民资源多,平均主义影响深),加上斯堪的纳维亚分配模式自身仍面临挑战,北欧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不具有一般借鉴意义,因此予以剔除。而通过分析其他国家宏观收入分配,我们发现虽然三部门内的收入来源、资金运用各具特点,但仍存在一些规律性特征,总结如下:

  1、居民部门拿“经济蛋糕”的绝对大头,初次分配收入占比约70%,再分配占比约65%

  16个样本国家2018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平均占比为69.6%,经过再分配调节后,居民收入仍保持较高占比,均值为64.5%。其中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不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初次分配中,美国居民收入占比为79.6%,德、法为73.2%和68.4%,土耳其、墨西哥为72.6%和72.4%。再分配中,美国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为75.9%,德、法为59.6%和60.4%,土耳其、墨西哥为69.6%和73.4%。

  2、居民收入构成多样化,劳动报酬占主导,但自雇经济收入、财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劳动报酬是绝大多数国家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发达经济体劳动报酬占比普遍高于发展中经济体,但发展中经济体自雇经济收入占比高。2018年,样本国家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平均为45.1%,其中,发达经济体劳动报酬占比较高,例如美、法、德分别为52.4%、51.9%和51.4%。发展中经济体劳动报酬占比偏低,巴西为44.9%,墨西哥仅为27.0%。此外,我们计算了2008-2018年11年均值,发现上述结论是相对稳健的(图表4)。

  一方面,发达经济体普遍处于后工业化时期,人均资本存量高,资本相对过剩,劳动力结构性供给不足,导致劳动报酬占比较高。另一方面,发达经济体要素收入主要基于劳动雇佣关系进行分配,而发展中经济体自雇经济比重较高。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通过劳动产生的收益,没有体现在劳动报酬中,而是计入了自雇经济营业盈余中。例如,墨西哥2018年自雇经济营业盈余占比为29.0%,土耳其为24.0%,巴西为16.4%,均高于发达经济体均值(14.8%)。也就是说,虽然发展中经济体劳动报酬占比较低,但自雇经济收入占比高,使得居民收入整体占比依然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发达经济体中美国自雇经济营业盈余占比也相对较高,2018年为17.5%,高于发达经济体均值约3个百分点,这与美国发达的农户经济密切相关。

  无论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居民财产收入都是重要组成部分,且财产收入来源都相对多样。2018年,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财产收入净额均值分别为7.8%和11.6%。由于境外居民普遍采取分期付款等模式超前消费,其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占比较低,均值为0.2%,部分国家居民利息收不抵支。而除利息收入外,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的繁荣为居民提供了多样的收入来源。例如,美国财产收入净额占比为9.7%,其中红利收入占比5.7%。英国财产收入净额占比为9.5%,其主要来源为红利收入和保险收入。发展中经济体里,巴西财产收入净额占比为8.8%,红利收入占比6.4%。

  3、初次分配中发达经济体企业收入占比较低,经再分配后,多数国家企业收入占比低于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

  劳动报酬既是居民的重要收入,又是企业主要支出,居民高劳动报酬意味企业低收入,故发达经济体企业部门收入占比普遍低于发展中经济体。2018年样本国家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平均占比为17.2%,其中发达经济体企业部门收入平均占比为16.7%,低于发展中经济体均值(18.5%)1.8个百分点。经过再分配过程,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企业可支配收入平均占比分别为14.3%和15.9%,是三部门中收入占比最低的部门。例如,美、英、德三国企业可支配收入占比分别为13.5%、13.1%和15.7%,墨西哥、俄罗斯分别为17.7%和16.9%。

  值得注意的是,日、韩两国企业可支配收入占比分别为23.1%和21.8%,显著高于美国(13.5%)、英国(13.1%)、德国(15.7%)、俄罗斯(16.9%)等其他国家。可能由于财团的垄断优势、财团和政治的互惠因素等。

  4、初次分配中政府收入占比最低,但经再分配调整后,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部门收入占比超过企业部门,且发达经济体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

  2018年,经过再分配调整后,政府可支配收入平均占比约为20%,16个样本国家中有13个国家的政府收入占比高于企业,占比81.3%,只有美国等3个国家的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低于企业部门。这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较高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合理性。事实上,这也与瓦格纳法则相契合,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多私人垄断、经济摩擦等问题,导致对政府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多数国家遵循“以支定收”的财政思路,这就导致政府收入相应较高。当然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财政赤字的问题,但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这里并不展开论述。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是典型遵循“小政府”模式国家,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小。但这种模式之所以能够持续、稳定运转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元霸权地位。美元霸权下,政府刚性的公共开支可以通过发行美债来解决,截至2021年3月美国国债规模已超28万亿美元。尽管美国财政赤字巨大,但美债依旧是信用等级最高的金融资产,美国能凭借美元国际主导货币的地位不断借新还旧,保持其小政府模式运转。但与此同时,美国模式下政府再分配调节功能有限,最终造成富人全球避税,政府借债为穷人提供福利支出的局面,政府成了最终的“买单者”,但贫富分化、社会撕裂和种族矛盾等问题却愈演愈烈。因此,美国模式缺乏借鉴意义。

  我们认为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政府规模多大,收入多少,而是收入来自哪,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发达经济体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直接税形式的收入税,而累退性质的生产税占比较少,再分配环节收入调节力度较大。例如2018年德国政府收入税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3.1%,而生产税占初次分配收入比重为9.5%,加拿大相应比例为17.5%和11.4%。即便遵循“小政府”模式的美国,收入税占比也远高于生产税,是生产税的2倍。

  无论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社保开支都远远大于社保缴款,反映在全球老龄化形势加剧的背景下,政府社保压力加大是各经济体普遍面临的问题。2018年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政府可支配收入中的社保缴款净额(社保缴款-社保开支)占比分别为-3.9%和-3.1%,其中美国、法国、英国、巴西分别为-7.6%、-1.5%、-5.1%和-6.8%。

  二、中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

  通过与主要经济体分配格局的规律性特征比较,我们发现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仍存在以下问题:

  1、近年来中国居民部门收入占比逐步提高,但仍处于国际偏低水平,其中劳动报酬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中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为61.2%,可支配收入占比为59.4%,与日、韩、俄罗斯等国家的比重接近,但仍低于美、英等国的平均水平。美国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为79.6%,英国为74.3%;美、英再分配中收入占比分别为75.9%和66.5%。中国居民收入占比低很大程度上由于劳动报酬长期被利润侵蚀所致,2008年后中国迎来“刘易斯拐点”,劳动力变得相对稀缺,劳动报酬净额占比持续上升,从30.3%升至2018年的38.4%,但较发达经济体仍有差距。例如美国为52.4%,英国为49.6%。

  2、居民部门财产收入占比较低,且结构单一

  长期以来,中国居民财产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较低,且来源单一,主要是利息收入。2018年中国居民财产收入净额占国民收入比重为3.2%,低于美国(9.7%)、德国(10.6%)等绝大多数国家。中国居民财产收入中,利息收入的贡献高达79.3%;红利收入贡献仅为10.6%,远低于其他国家(图表9)

  3、企业部门收入占比较高,无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占比都偏高

  过去中国经济发展以资本积累为导向,企业长期压低劳动报酬,分配向企业倾斜,近年来企业收入占比开始趋势性下滑,但仍处于较高水平。2018年,中国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为26.0%,可支配收入占比为21.8%,分别高于其他国家均值7.9和5.2个百分点。其中,金融机构初次分配收入占比3.6%,略低于墨西哥、土耳其等发展中经济体,但仍高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非金融机构占比和日韩相似,高于其他国家平均水平。经过再分配过程后,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的收入占比依然显著高于其他国家平均水平(图表10和11)。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部门收入占比高一定程度也与其所有制特点有关。中国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国有控股企业,相关企业利润往往较高。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2018年规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的数量占比为4.9%,但利润总额的占比为28.0%。

  4、政府收入占比相对合理,但税收结构有待优化,社保支出力度有待加强

  一直以来,对于中国政府收入占比是否过高的问题,各界结论莫衷一是。通过我们梳理的数据,横向比较来看,中国政府收入份额相对适中,无论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环节,中国政府收入占比与其他国家均值基本持平(图表12和13)。

  但需意识到,中国政府收入结构仍待优化:一是税收以间接税为主,不利于发挥税收“削峰填谷”的调节作用。间接税税负易转嫁,制约居民收入占比上升,而直接税的累进性有利于调节居民部门内部收入差距。2018年,中国生产税净额占初次分配收入比重为10.5%,收入税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4%。而发达经济体普遍以收入税为主。二是社会保障覆盖面、支出力度仍有扩展的空间。我们将社保缴款收入减去社保福利支出记为社保缴款净额,这一数值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负值,且其绝对值越大,说明社会保障力度越大。近年来,中国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支出不断提升,社保缴款净额占比连续6年为负数,2018年为-0.6%。但相较于发达经济体仍有提升空间,例如美国社保缴款净额占比为-7.6%,英国为-5.1%。

  三、启示和建议

  我们认为,没有绝对意义上最优的收入分配格局,收入分配格局要符合国情和制度基础,要服从经济发展需求。近年来,随着要素关系、经济发展模式、发展逻辑的变化,中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也逐渐优化。一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持续到2008年左右的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下降的趋势已基本得到缓解,居民部门收入开始稳步上升,尤其是劳动报酬占比持续回升。另一方面,随着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和深化,企业、政府部门的收入占比也日趋合理。但相较于其他主要经济体,中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可以完善。尤其在当下,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保持稳定并持续优化,越来越成为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更关系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为此,我们提出以下三方面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收入中的比重

  劳动报酬是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重视劳动报酬占比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础性地位,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更对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有关键的意义。

  1、坚持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劳动收入依靠就业,就业不稳,则收入提高无从谈起。一是促进充分就业,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四是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而扩大再就业。

  2、统一规范劳动力市场,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3、切实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一是建立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二是坚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三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逐步实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四是确保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津贴。

  (二)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收入

  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后,居民财富积累加速,财产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中国居民财产收入占比低,来源单一。这就需要加大资本市场改革力度,完善法律制度,千方百计保护并提高居民财产收入。

  1、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通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形成鼓励长期价值型投资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和财务管理力度,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三是深化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让居民分享到中小企业成长性带来的收益。

  2、丰富金融产品。通过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在储蓄、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的理财收益,发挥财富效应。

  3、完善法治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尤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要依法确保公民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

  4、完善城乡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充农民财产收入来源。

  (三)优化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三次分配体系建设

  虽然中国一直强调建立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模式,但从参与分配的体量上看,仍然呈现出以流转税等间接税为主体的特征,直接税比重仍较发达经济体有差距,不利于发挥税收“削峰填谷”的作用。此外,民生领域的支出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社会救助体系也有待完善。为了矫正市场失灵,促进社会公平,应进一步优化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三次分配体系建设,释放三次分配的功能。

  1、改革和完善税制。推进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转型,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与消费税划转地方工作,并逐步探索遗产和赠予税在中国实践的可行性与操作性。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继续推进国资划转社保基金,提高划转比例和资产质量。二是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的调整机制。三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四是继续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尽快实现全国统筹。

  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本文作者介绍: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博士。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宏观经济第三名(团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财政理论与政策。)

责任编辑:戴菁菁

  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

意见领袖官方微信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网络文学盗版一年损失近60亿 侵权模式“花样百出” 香港诊所被曝给内地客人打水货疫苗 给香港人用正品 铁路部门下发买短补长临时办法:执意越站加收50%票款 优速快递董事长夫妻双双身亡 生前疑似曾发生争执 澳大利亚房价暴跌:比金融危机时还惨 炒房团遭赶走 五一旅游前10大客源城市:上海北京成都广州重庆靠前 五一假期国内旅游接待1.95亿人次 旅游收入1176.7亿 华为正与高通谈判专利和解 或将每年付5亿美元专利费 游客在同程艺龙订酒店因客满无法入住 平台:承担全责 花650万美元进斯坦福当事人母亲发声:被录取后捐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