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张奥平(知名创投专家、财经作家,如是资本董事总经理)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3月22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也曾表示,创业板改革会重点抓好注册制这条主线,同时会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制度方面做出一些改革安排。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已渐行渐近,创业板与科创板虽将同时运行注册制,但一定会进行差异化的竞争,实现与科创板的错位发展,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涵。
关键一:创业板与科创板行业定位应有所不同
首先,最大的不同应在于行业定位上。科创板的行业定位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而创业板的行业定位市场目前已形成较为一致预期,会以成长性高的新经济类、现代服务型企业为核心,兼具包容性。
关键二:创业板与科创板企业上市条件应有所不同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应大幅降低企业上市门槛。目前,科创板上市企业最低市值要求是10亿以上,同时对财务指标的要求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而创业板应发挥更多孵化成长型企业“摇篮”的功能,降低市值与财务的相应要求,给到市场更多成长型企业可以对接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机会。
关键三:创业板与科创板企业退市制度应有所不同
创业板目前的退市制度并不能适用于未来在注册制下的新上市公司,因为,注册制下打开“开口”的同时,必然要对“出口”更加严格,这样才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有进有出”的资本市场。科创板是一个没有存量上市公司的市场,退市制度可以围绕新上市公司来进行制定,但创业板不是。未来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对新老上市公司如何规定,需进一步明确。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创投专家、财经作家,如是资本董事总经理)
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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