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中银研究
近日,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的七部分内容,并结合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数字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赋能乡村产业振兴。近年来,我国乡村数字化进程步伐加快,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截至2021年底,我国99%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光纤宽带和4G信号双覆盖,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 57.6%,农村网民规模已达2.84亿,现有行政村已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偏远落后地区通信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同时,数字经济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持续注入新动能。一方面,以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为代表的线上交易渠道实现了农业商品的线上交易,扩大了农村产品销售的渠道和范围,突破了以往因城乡地理空间限制导致的供需匹配失衡,推动农业经济的全面提升。农村电商强化农产品供应链韧性,在疫情期间对农产品稳产保供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全国832个脱贫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406.6亿元,同比增长43.5%。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加快向农业全产业链延伸,深度渗透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推进农产品在生产、组织、管理、加工、流通、储运、销售、营销、品牌、服务等环节数字化转型,提升全要素生产率。2020年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仅8.9%,数字经济对农业部门生产率的提升潜力巨大。
第二,标准体系建设有望解决数字乡村建设中凸显的问题和风险。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在转型过程中不断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彰显了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一方面,部门、行业、区域间缺乏统一的顶层规划。多数地区仍处于自下而上的自主探索阶段,各部门、行业、地区间尚未完全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数据信息重复采集、数字标准参差不一、数字平台重复建设问题较为普遍,导致资源浪费和数据冗余。推进整体、统一的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形成兼具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的数字乡村规划设计。另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创新性有待提升。我国农业数字生产中的智能农业装备、农业数据采集设备和农业机械设备等创新能力相对不足,且农村电商蓬勃发展下运营人才缺乏和经营模式落后等问题逐渐暴露。通过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合作,有助于持续激发数字乡村建设的创新活力。
第三,标准体系建设不断筑牢数字乡村发展根基。《指南》覆盖范围全面,围绕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共七个方面构建了数字乡村整体标准体系框架。各部分基本涵盖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各项主体和重点领域。各主体以基本标准体系为依托,明确数据资源采集和使用规范,强化主体间联动协同。各领域充分依靠标准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明确标准化体系建设下的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银行总行一级部门。研究领域涵盖全球经济、国际金融、宏观经济与政策、金融市场、银行业发展等。)
责任编辑: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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