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下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下又一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意见共分为八章,三十条,通过明确总体要求、从立的角度抓好“五统一”、从破的角度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以及组织保障实施来全面阐释如何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从而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意见针对长期制约我国市场体系的突出问题,系统性的构建起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四梁八柱。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意见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在工作原则上强调“系统协同、稳妥推进”,即通过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形成合力,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在组织实施保障上强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以及“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在重点任务上,强调“全国一张清单”、“全国互通互认”、“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等。在此指导思想作用之下,意见系统性的构建起了统一大市场的五大支柱,即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的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及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其中,商品和服务市场,以及由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构成的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制约商品和服务市场发展以及要素流通的因素,制度规则的统一、标准和机制的统一以及信息、资源等联通均至关重要。同时,从安全的角度来看,事后监管规则的统一以及联合执法等均有助于防范化解市场中的各种风险。整体五大支柱的建立有助于解决我国市场体系中长期存在的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以及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充分发挥政府事前制定统一制度、标准,以及事中、事后加强监管等作用。
意见在充分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构建等提出具体措施。意见除了在立的方面建章立制,在破的方面,也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针对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一方面要进行严肃查处,并强化反垄断,另一方面要对新出台的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在2021年9月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二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这实际上已经成为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关键堵点。意见中明确指出“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并指出了具体措施:一方面,通过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实现对既往政策中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另一方面对将来要出台的政策展开严格的审查程序,特别是要分辨其是否具有歧视性和地方保护的条款等。
意见主要是从增强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制等角度来推动资本市场由大变强。针对资本这一重要要素,意见延续了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等精神,从发展和安全的角度来对资本市场的统一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在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等”,其中,发展动产融资以及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或融资手段,均可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使资本市场更好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构建多层次的股权市场和资本市场,并畅通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使之能够提供更多,更有有效的金融服务,则可有助于为市场各类融资主体提供服务。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共4782家,总市值80.7万亿元,规模稳居全球第二,我国国债市场也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但同时也需要看到的是,我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长期存在,并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中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以及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措施都可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问题,并真正推动资本市场由大变强,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在安全方面,“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从加强金融监管以及完善风险管理方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底线。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新增对能源市场和生态环境市场如何统一的战略部署,预计将有助于油气、电力、煤炭等行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相比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除在原有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基础上新增了能源市场和生态环境市场如何统一的战略部署。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包括油气、电力、煤炭等能源,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等。在生态环境市场方面,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在油气、煤炭、电力等多个行业均将建立起统一的交易市场,统一的标准和规则也均将逐步建立或完善,这将有助于上述行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企业如果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则,可能会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总体来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国外环境日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经济循环畅通遇到一些制约的背景下,国内市场畅通无阻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我国自身市场规模大的优势,为抵御外部不确定性提供良好支撑,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激发和培育国内市场潜力,推动我国从经济高速增长扎实向高质量增长迈进。当然,我们认为统一大市场不应等于整齐划一,应充分发挥各个区域的比较优势,激发各个主体的创新动力和活力;更不等于回到“计划经济”,即由统一计划来进行管制的市场体系。意见强调统一大市场的原则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政府的作用,一是建章立制,二是反垄断,维护公平竞争,这样才能发挥“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的叠加效应,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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