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南:回馈投资者应成为上市公司不变的信仰

2019年02月25日10:39    作者:李庚南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李庚南

  只有通过规范,让上市公司逐渐将分红变成一种规矩,一种习惯,最后变成一种股市的信仰。只有这种信仰真正成为上市公司的共同信仰的时候,中国的A才会走出浮躁,归于宁静,才会有一片晴朗。

  2019年的年报行情或许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

  2月22日,继兰州民百发布10派16的高派现分红预案后,方大特钢更是送出了10派17的阔气分红。东方财富网数据显示,截至2月23日,A股已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利润分红预案,其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有52家,股息率超过4%的有11家,最高达21.22%。

  上市公司的阔气分红无疑为正在回暖的A股添加了人气,上周五沪指终于又重回2800点。随着A股的逐渐回暖,会不会出现分红与股价齐飞的场景?市场正拭目以待。

  对于A股而言,或许一场上市公司分红的高潮,其功效更甚于指数的上扬。毕竟,分红代表的是一种更厚实的信心。无论多寡,至少是公司表明愿意和长期投资者共享收益成果的一种姿态。

  如果股市是点拨企业“飞黄腾达”的庙堂,那么定期分红以回馈投资者就应该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还愿”。这不仅是上市公司良心与诚信之体现,也是上市公司赢得投资者信赖、赢得可持续发展根基的理性选择。

  股市融资的初心是什么?应该是企业以良好的发展前景说服投资者投资入股的融资行为,而展示给投资者的良好愿景则是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获得投资预期收益,包括获得未来分红及期望的溢价。

  不幸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忘记了初心,忘了“在佛前许下的愿”,甚至上市之初压根儿就没“闪”过回馈投资者的念头,而是径奔“圈钱”而去,视投资者为无物,大肆玩弄高位套现的戏法。

  据前不久广发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发布的《2018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目前国内城市家庭总资产中,仅有0.96%的资产配置了股票,不足1%;仅有0.38%配置了基金等。有学者随即指出,中国家庭资产投向股市的比例太低。或许,仅从数据看,中国家庭在资产配置方面过于保守。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A股究竟有多少魅力、有多少诚信,可以安放投资者的财富增长之梦?

  老百姓选择股市的理由是什么?断不是为了玩“宝马进去自行车出来”的黑色魔幻,而是期望通过投资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成果,实现资产的合理增值;而持续稳定的分红恰是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成果的最基本也是最实在的路径。

  诚然,股市带给投资者的收益不只是分红,还有可能收获的股价上涨溢价;但必须弄清楚,一个稳健的市场,股市投资收益应该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的年终分红,而不是低买高卖的价差。正如前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所指出的,“股价上涨的回报不是上市公司给的,而是投资者潜在的溢价转让得来的收益。”

  现实中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或许并不看重分红回报(即使看重也无奈),而是追求在股市的涨跌中赚快钱、获取财富的快速增值。正是这种追涨杀跌的投资理念,形成了A股特有的波动律,加剧了市场的大起大落。而现实回馈给投资者的往往是伤痕累累、损失惨重,在股市涨涨跌跌的零和博弈中,反复上演着一出出人生悲喜剧,而被薅羊毛、割韭菜往往成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宿命。

  因此,从监管的角度看,某种程度上把分红制度视为治理股市的“牛鼻子”,一点也不过分。唯有把分红回馈投资者视为上市的初心,上市公司才不至于热衷于圈钱套现,才不至于无所敬畏地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

  国际经验表明,经营健康的上市公司更有实行稳定分红的内在动力,因为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能够向外界传递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强烈信号,它不仅代表上市公司现在的盈利能力,也代表着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成为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长远投资价值的重要参照,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市场估值与市场形象。

  为此,证监会通过监管引领不断向上司公司灌输重视现金分红、注重回馈投资者的市场理念。强调上市公司应“强化责任担当、重视公司治理、注重现金分红、远离市场乱象”,在坚持依法从严监管的同时,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并强化对长期不分红、利用“高送转”概念进行炒作的上市公司的从严监管、持续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看到,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机制越来越重视。2008年10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12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对未按回报规划履行承诺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2013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提出了不同要求:公司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80%;处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40%;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20%。2015年8月发布的《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尽管如此,A股仍藏着不少一毛不拔的“铁公鸡”。Wind资讯显示,2013年至今,有379家上市公司在过去5年里没有实施分红。其中,不乏海航国际、青岛港等净利润较高的上市公司。

  如何有效治理股市“铁公鸡”顽疾,唤醒投资者的理性与维权意识?这或是推动A股走向健康发展的一大难关。关键是推动实施强制分红制度,而不宜停留在倡导的软约束层面。

  在当前信用基础上,监管部门在分红制度推进方面应进一步细化现金分红的制度机制,将强制分红制度贯穿于监管全过程,贯穿于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

  应借鉴国际惯例,推行上市公司生前遗嘱制度,将“分红”事宜强制纳入上市公司章程,让上市公司在自身信息披露、分红制度、发行人及公司高管减持等方面做出承诺,违背承诺甘愿接受监管处罚(包括自动退市)。

  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上市公司承诺兑现情况的监督。对长期不分红、少分红的上市公司除了在再融资、高管减持等方面实施差异化严格监管措施外,还应通过强化现场检查监管频率、诫勉谈话等实施更直接的市场惩戒,并通过市场的选择引导投资人远离股市“铁公鸡”。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不仅要将亏损股、“僵尸”股清除出股市,对严重失信、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企业也应强制退市。

  不妨以即将面世的科创板、注册制为契机,由公司在上市之初就基于未来盈利前景的现金分红机制做出既符合监管导向又切合自身实际的适当性承诺,——这将构成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把上市公司对投资人的回报固化为其上市的一种承诺、一种信仰。

  同时,在推行强制分红制度的时候,更要注重上市公司分红的“含金量”,要研究出台针对“象征性”分红公司的约束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分红既要量力而行,更要平衡好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要总体上实现上市公司盈利与分红的基本匹配。要把A股上市公司整体分红率与股息率水平提高到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水平。

  只有通过规范,让上市公司逐渐将分红变成一种规矩,一种习惯,最后变成一种股市的信仰。只有这种信仰真正成为上市公司的共同信仰的时候,中国的A才会走出浮躁,归于宁静,才会有一片晴朗。

  (本文作者介绍:先后供职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现为银行监管部门人士,长期负责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潜心研究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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