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伯静:“一地燕毛”之后 小燕子为何反啄?

2019年02月25日09:10    作者:姜伯静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姜伯静

  证券市场禁入期结束之后,赵薇应该还会有机会。只是,“燕过留名”,谁还敢和她再做生意呢?我想,“小燕子”是很难再飞回来了。“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反啄”,依我看只是徒劳而已。   

  《荀子》有云:“鸟穷则啄,兽穷则攫。”意思是说,鸟类陷于绝境就会“反啄”;人处于绝境,就会不惜冒险。

  人如此,鸟也如此。这不,我们熟知的“小燕子”,也开始“反啄”了!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

  日前,根据媒体报道,针对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祥源文化和赵薇已经提起上诉。

  有个词叫“一地鸡毛”,而用在之前一度处于风口浪尖的赵薇身上,那用“一地燕毛”来形容赵薇杠杆收购万家文化之后的境况应该更为合适。

  不过,“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为何反啄?这值得我们思考。而赵薇能否就此翻身呢?我认为很难。

  祥源文化和赵薇为什么会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这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第一,大批的诉讼股民正在排队中。

  未来股民诉讼结果的可以预知,是祥源文化和赵薇决定反击的一个根本因素。因为那将面临大数额的赔偿。本次一审判决结果,只是一个开始。

  根据2019年1月18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显示,“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488026.72 元。”

  从数额上看,这个赔偿额度并不算太大,且“被告”有“公司”与“公司、赵薇”的区别。

  但是,要知道,这只是“法院对 17 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而“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 511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 1 起),诉讼金额共计 60541855.01 元,其中 17 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

  也就是说,目前做出判决的只是此次庞大诉讼中极其微小的一部分,而大批的股民正在排队起诉中,数千万的诉讼金额正在等待祥源文化和赵薇。

  祥源文化和赵薇,显然不愿意“束手就擒”、老老实实的掏钱。

  第二,祥源文化的业绩不容乐观。

  作为赵薇杠杆收购对象的“继任者”,祥源文化的业绩不容乐观。

  虽然有原实际控制人对赔偿的“兜底”,但祥源文化的业绩比上年还是下滑了太多。

  《祥源文化2018年度业绩预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到2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39%到8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50万元至-5500万元。”

  对于赔偿,之前,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已经有承诺。“业绩公告”称:“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造成重大影响。”

  但是,即便有孔德永的承诺,可面对正在进行的轮番诉讼,祥源文化也会心里没底的。

  第三,赵薇应该有“卷土重来”的意图。

  虽然今后如何还不可知,但按照春节假期后的表现看,中国股市又开始充满了吸引力。

  而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也就是说,数年之内,赵薇夫妇都很难在中国资本市场露面了。赵薇,会甘心如此吗?

  虽然几乎没有可能,但赵薇应该有“卷土重来”的意图。而这次上诉,应该就是一次试探。

  看以上这三点,我们就能理解祥源文化和赵薇为什么会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甚至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根据报道,对于这次上诉,祥源文化董事长燕东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已经更换控股股东的祥源文化“有些无辜”。他说:“此前龙薇传媒计划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个被交易的标的,我们没有能力去鉴别收购方的资金来源。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我们也将龙薇传媒方面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如实披露。并且孔德永先生与龙薇传媒签订协议时的身份是代表当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并不是代表上市公司。”

  燕东来的“无辜”,有些许道理。但是,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的“兜底”承诺表明,之前的万家文化肯定是有过失的。

  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这样看,孔德永“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的承诺是有依据的。

  所以,祥源文化的上诉虽有希望,但希望渺茫。只不过,祥源文化有一个孔德永。而赵薇,则只能自己承担未来的赔偿了。

  那么,赵薇胜诉的希望又有多大呢?我想,怕是比祥源文化更要渺茫。

  第一,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已成定局。

  赵薇夫妇50倍杠杆收购万家文化的过程,我们已经不需要重复。不管是对事实的隐瞒,还是对股民造成的损失,让赵薇戴上“证券虚假陈述”这个帽子,她一点也不委屈。

  如果赵薇能够推翻“证券虚假陈述”的罪名,那么她就有希望胜诉。但问题在于,她与“证券虚假陈述”已经脱离不了干系。

  第二,按照相关法规看,前述一审判决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判决合情合理。

  一审判决中,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的字样,法院判决并没有完全满足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这说明判决是客观的。而赵薇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看上去更像是天方夜谭。

  第三,法院的判决速度已经说明了相关部门的态度。

  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19日,浙江杭州中院对案件分别进行开庭审理;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杭州中院《民事判决书》。看这个时间段,加上年末、春节的因素,这个速度,已经不慢。

  第四,赵薇杠杆收购的影响已经非常恶劣,“翻案”已经几乎没有可能。

  如果赵薇能够胜诉,那岂不是一个笑话!将来,中国资本市场如何能健康发展?

  当然,随后的诉讼中,在某些股民的起诉资格以及其他一些技术问题上,可能还会有商榷,但赵薇的上诉想要胜诉却是几乎没有可能的。

  而未来的中国股市,“小燕子”还会飞回来吗?

  对于赵薇夫妇,监管部门应该会继续重视,他们已经成为典型。2月20日,上交所《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中,赵薇的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赫然在列。这已经足见监管部门的态度。

  而证券市场禁入期结束之后,赵薇应该还会有机会。只是,“燕过留名”,谁还敢和她再做生意呢?我想,“小燕子”是很难再飞回来了。

  “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反啄”,依我看只是徒劳而已。                                                                                        

  (本文作者介绍:专栏作者,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最佳新闻评论奖得主,iDoNews 签约专栏作者。)

责任编辑: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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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赵薇 祥源文化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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