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财经》年度特别话题:药价之谜(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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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2:10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万种新药奇迹 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而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 中国制药业的新药确认,充满了“申报创新”。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非规范手法一般有两种:
一是在仿制药中增加一些无用成分,申报新药名和新商标。例如,人人皆知的阿斯匹林,每片仅0.03元,但在不少医院开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高价药“巴米尔”,每10片6.3元;其成分也就是单一的阿斯匹林,而价格一下子增加20倍。 另一手段是在药品规格上做文章,因为新规格可申请新定价,由此产生了各种奇怪的规格。在发改委第17次药品降价目录新增规格药品中,头孢呋辛钠共新增四个规格,分别为500毫克、1克、2克、3克;加之此前已有的0.25克、0.75克、0.75克含5毫升配液、1.5克、2.25克、2.5克六种规格,仅一类头孢呋辛钠,便存在10种规格、14种价格。 一位熟悉新药报批的专家向《财经》介绍,中国药监局在新药审批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把关不严”。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这一巨大的数字差异,与中美之间对新药的认定有关。 在中国,进入市场的每一个产品的申请都被称为“新药申请”,包括进口药物。不仅真正创新的药物称为“新药申请”,已有药物的新使用方式(新剂型、新给药方式等)也被称为“新药申请”。而美国FDA的新药,则严格确定为有新化学物或添加新化学物后产生新疗效的新药。 《财经》获知,去年递交到中国药监局的10009例“新药申请”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新药即新化学实体。在2004年递交到中国医监局的“新药申请”中,绝大部分是对中国药典中已有的药物,仅是对剂量、给药途径或其它新用法方面做了变更;另有一部分是对新进口药物的注册申请。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申请大部分都能获得批准。相比之下,2004年美国FDA批准的新药申请中,有36例为真正的有新化学物的新药。 中国的药物审批过程与美国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很相近,在申请之前需经三个阶段的临床试验。但是由于对“新药”的定义不同,实际审批中的尺度也不同。 中国药监局对已在中国药典上的药品进行“新药注册”不需要临床试验,批准时间一般在1年到18个月之间。对涉及一种药物新用法和新剂量的申请,则需要简单的确证性临床试验支持,从申请临床试验到最后被批准需三年时间。而美国FDA对于真正的新药批准时间,可能持续六年到八年或更长的时间。 “中国新药报批规范与国际规范的差异并不大。但在报批环节中,缺少外界的监督机制。”这位专家分析,“没有一个机构能对审核新药的药监局和专家组进行监督。这使新药报批存在着各种寻租的可能性,违规申报屡见不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