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财经》年度特别话题:药价之谜(7)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2:10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单独定价魔方 什么样的药品有资格单独定价? 对于药品生产厂家而言,大城市和大医院是这个行业金字塔的顶端。但是,想占据顶端并不容易。
根据原国家计委2000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中国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它垄断的特殊产品(如避孕药、预防免疫药、麻醉药等)。政府定价以外的其它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行定价。 由于医改目录基本上涵盖了大部分常用处方药(即必须在有开据处方资格的医生的指导下出售的药品),这些药都在政府定价范畴内,要受省或国家物价部门的限价约束。处方药的销售集中在医院药房。中国目前通过医院销售的药品占药品市场的80%,药店零售只占20%。据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的数据,政府定价药品虽种类不多,但所占市场份额达60%。 因此,如果想把“目录药”卖到大城市大医院,必须取得相应药物的单独定价权。只有这样才可能以高于同类药品的价格在市场上销售,也才能有利润空间来组建医药代表和打通医院各个环节。 据原国家计委200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无论进口的、进口分装的还是国产的,如果国内市场上同种药品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只要其中一家企业认为其产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它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一般性比价关系定价的”,就可以申请单独定价。 此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已超出知识产权保护期的原研药,也可申请单独定价。 据官方解释,设立单独定价的主要目的,是考虑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品存在质量和疗效的差异,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确定价格。 于是,在实际操作中,单独定价成为一些国内药企打入城市高端市场的突破口,造成大量经过包装后改头换面的仿制药泛滥。许多企业不惜采取不正规手段获取国家发改委的特别批准,使一些并没有附加太高技术含量的仿制药获得单独定价的资格。 据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统计,中国目前生产的药品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不到3%,97%以上的国产药均为仿制药,外资药及合资药则完全占据了原研药市场。 根据规定,国家发改委在接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转报的药品单独定价申请后,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在三个月内决定是否受理单独定价。参加人员除申请企业的代表外,主要由药品、医疗和价格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发改委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不过,知情人士指出,单独定价的规则有天然的缺陷,质量与疗效的优劣界线模糊,赋予了相关审批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审批过程也不公开、不透明,缺乏监督。 于药商而言,获得单独定价权有不同的通道。其中最通用的“捷径”就是在进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定价程序前,企业需先行向药监局申报新药,此后再以新药身份进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定价程序。如此,则不仅“质量与疗效”的弹性标准仍然适用,而且新药在最初的试用阶段无一例外地享有单独定价权。 一位国有药业集团营销中心总经理向《财经》透露,一家企业欲申报新药并最终获得单独定价,往往要耗资数百万元公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