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行政收费少了17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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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8:57 竞报 |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取消106项行政收费 北京机动车行政收费少了177元 本报讯 (记者 杨润声 郭静)昨天记者获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取消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共计13项、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该局相关部门尚未收到《通知》。但《通知》中涉及到的驾驶员年审费、交通事故处理费、机动车通行证等费用,已从去年5月1日起即新交法实施后就取消了。 此次下发的《通知》中,由交管局主管的一共有12项。这些项目的收费价格由2元到100元不等,合计为177元。 市财政局综合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的106个项目主要是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市人大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收费和属于许可过程中不可收费的项目。“这些收费项目可以说是与每个人都是相关的,涉及到了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规委等部门。比如交管部门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后,设置在交管局大厅里相应的收费牌子会被撤下,并且将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 她还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有些项目还在继续收取费用,可以现场对该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并向有关的三个部门及时反映,或者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该通知还强调,106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收费取消后,各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到财政、价格管理部门办理票据变更、核销工作,并及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可登录市财政局等相关政府网站,查询被取消收费项目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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