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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妇幼保健院涉嫌使用无资质药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冕) 昨天清晨,市药监局在对朝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在其二层检验科发现8种涉嫌违法诊断试剂,约计40余件。市药监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位于东三环潘家园华威西里,是一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目前市药监局对该医院从无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及北京梦迪百安医疗器械经营中心无药品经营资质销售药品的行为开展调查工作。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医院如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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