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退货发生争执 百安居员工手持匕首追打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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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07:4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周文天 实习生 徐青 顾客孙建承想不到,自己仅仅因为退货与百安居商品部员工发生口角,竟然遭到手持匕首的百安居员工狂追,并被暴打。 百安居对面的餐饮店、美发店的员工想不到,他们看到的被摁倒在地拳脚相加的人不 其他百安居的顾客更想到不到,百安居(B&Q)作为世界第三、欧洲第一的大型国际装饰建材零售集团,竟然在中国发生如此一幕。 昨日中午,也做零售管理工作的孙建承,对“顾客就是上帝”这个服务行业的准则产生了深深的失望,他不但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还差点把命给丢了。 因退货发生争执 见到记者时,孙建承刚做完CT检查,瘫坐在椅子上,白色的衬衫还有泥印和血迹,他左边的太阳穴又红又肿,右额和手臂上也有些擦伤。说到事情的原委,孙建承非常激动。 他说他在 装修新房子,在百安居杨浦店购买居家物品,因为他信任百安居。不久前,他在百安居买了6只吉本牌门把,回去后发现质量不好,便拿着发票要求退货,去了两次都没成功,昨天是第三次去。“当时我确实有些火。”孙先生称,他有凭有据要求退货,前后让他跑了两次还不能解决,他有点生气。 扬言出不了店门 昨日,在百安居杨浦店的退货服务中心,孙先生和一名姓汪的员工没有谈拢,发生了一些争执。“当时我用右手推了一下他的左肩,我承认我火气大了一点。随后汪姓员工一把关上了那间办公室的门,并扬言‘看你今天出不出得了百安居的门’。”孙先生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发生了一点口角,没什么事,就打开门出去继续在店里购物,买了10只灯泡已经付账准备离开。 员工持匕首追刺 孙先生在超市的入口处又碰见了那个姓汪的人,“他一看见我,就从随身带的黑色手提包里抽出一把约有20厘米长的匕首向我冲来,说要砍死我,我拔腿就跑,跑到黄兴路的出口时,居然被拿着对讲机的保安拦住。”孙先生感到不解,保安竟然想阻拦他。 “我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跑出了百安居的门,但那姓汪的纠集了另外两个保安追上了我,把我摁倒在地上,拳打脚踢,姓汪的那个人还拿着匕首朝我刺过来,我双手抓着他的手腕抵抗他,并跟他说让他不要捅我,我给他一万块钱。” 孙先生回忆这一段时不禁流下了眼泪,回想起被打的一幕,他依然心有余悸,声称自己的命是捡回来的。孙先生对保安的职责产生了怀疑,他说,保安是保护卖场和顾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不料却危及顾客的生命安全,这太令人伤心了。 孙先生打电话报警,他说那名姓汪的员工威胁他说知道孙先生的住宅地址,警告孙先生小心。 在 医院里,孙先生说自己头痛、全身痛,来医院之前还吐了两次,不过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他的伤势并无大碍。误以为追打小偷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一些目击者,他们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三个人一直追过马路,最后把那男子摁在黄兴路非 机动车道上暴打,被打的那个人用手抓着一个拿着匕首的人的手腕,其他两个人拳脚相向,其中一个还随手举起停在旁边的自行车朝被打人的头部砸去,还用脚踢向那人的肋部,嘴里还喊着:“你服不服?”“当时我们以为是抓小偷,所以都没有管。”目击者纷纷表示。当他们听说了事情的原委以后,都觉得不可思议,很气愤,并替孙先生感到委屈。专家说法 超市要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专家周伟教授说,如果卖场员工使用暴力对顾客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超市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周伟教授还说,超市方面在招聘员工时除了要看学历、外表外,还要注重即将被聘用的人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举止,以减少或避免在工作中与顾客发生冲突事件。如果超市方面发生了有员工因各种原因对顾客造成伤害,经调查核实后,应该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从承认到否认:百安居表态前后不一致 百安居杨浦店的副店长王俊和他的一名同事陪同被打的孙先生来到了医院,王俊证实说这位“动手”的员工在百安居工作了好几年了,是一位资深的工作人员。类似的事情以前从没有发生过,他们也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王俊还表示,公司会严肃处理这名员工,并会妥善解决这件事。 记者在杨浦公安分局五角场镇派出所见到了那名姓汪的员工,他身着百安居工作服,正在做笔录。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调查。 但就在昨天晚上,百安居方面对此事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百安居杨浦店在给早报发来的传真中称,就目前的情况看,发生在百安居杨浦店外的一起冲突与百安居无(注:漏掉“关”字),但证实“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传真同时声称:“在警方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之前,希望媒体不要匆忙报道,以免误导,给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不良影响。如果一定要报道,请尽量慎重客观,以免造成不良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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