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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局称天然气先使用后补差价纯属猜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1: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谭亦芳)广州天然气价暂时不变,新价格出台后用户再补回差价?昨日,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否认了有关传言,称“这些都是猜测”。他同时透露,广州天然气定价方案已向市政府提交过一次,将“很快出来。” 据了解,广州市自去年8月底使用澳洲天然气以来,其价格迟迟未定,已成功置换天然气的居民也一直按照原来2.5元/立方米的管道气价格交纳燃气费。今年2月5日,省物价局公布《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广州煤气公司的门站价为1.6400元/立方米,深圳大鹏深圳燃气集团公司门站价1.6506元/立方米。佛山天然气高压管网公司的门站价为1.6588元/立方米,东莞新奥燃气公司的门站价则为1.6491元/立方米。四地差价不过两毛钱。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省物价局公布的门站价格相当于天然气的批发价。而入户价的制定程序,需要广州市煤气公司在此基础上,加入广州范围内的管网建设和维护费用、利润、税金、人员开支等支出后提出具体价格方案,经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审核后,由市物价局上交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局审批。 昨日下午,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已经看到天然气价的方案,该方案已经向市政府提交过一次,目前又回到市物价局,因为关系到市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再议一次”,但新的方案会“很快出来”。而关于日前广州天然气价暂时不变,新价格出台后用户再补回差价的传言,该负责人坚决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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