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 仇兆燕 实习生 佘东初) 从7月10日起,北京所有消夏露天餐饮的营业时间将被严格规定为从18点到24点。日前,市商务局、政管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0日起实施。
眼下天气渐热,各式大排档应运而生,成为很多市民消夏的去处。但据市商务局服务交易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本市消夏露天餐饮场所大多为无照经营,存在诸如食品卫
生、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经营场所应达到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此次下发的《办法》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对本市消夏露天经营场所的数量进行限制,只要达到《办法》的要求即可申请审批,检验合格、证照齐全方能营业。
此外,对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选址也有了新的规定:不得占用人行便道开办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不得在居民居住区、校园及医院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在施工的建筑工地100米范围内开办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不得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不得从事露天烧烤;不得使用音响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等。
而在卫生及配套设施上,《办法》则规定:食品处理区(即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具清洗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均应设置在室内,制售冷菜要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等。
《办法》还规定,消夏露天餐饮的经营期间为每年的5月1日到当年的10月15日,营业时间从18点到24点。商务局服务交易管理处的柏先生向记者表示,以前的规定是可以营业到凌晨2点,但因不断有市民反映大排档营业时间过长而影响正常休息,所以这次出台的《办法》则规定必须24点以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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