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可提高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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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8:34 深圳商报 | |||||||||
省物价局重视油价上涨出台措施舒缓压力 出租车可提高燃油附加费 深圳商报驻广州记者古国真 通讯员高诒茜
【本报广州电】成品油再次上涨给运输部门带来的压力引起了物价部门的重视。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针对城市出租车、公交车、水运、公路客运等运输部门的不同性质,出台了相应措施舒缓价格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 出租车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费 省物价局要求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收费要严格按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强制收取各类协会会员费、资料费等费用,防止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按规定适时开征燃油附加费,已开征燃油附加费但开征标准不足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费的开征标准。同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公路客运有可能涨价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路客运价格,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运价调整化解油价上涨的营运压力。今后是否通过调整公路客运基价应对油价上涨,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上涨幅度和全省公路客运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决定。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水路客运价格,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油价上涨的关键时期,加强对所在地水路客运价格的监控,及时了解水路客运票价的变化情况,督促水路客运企业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调整和公布运价。 省物价局还加强了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监管,对油价上涨增加的营运成本,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