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困难 成都拟立法废除霸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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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3:11 四川新闻网 | |||||||||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春熙路中山广场时,成都市工商、物价、质检、卫生、药监等十大政府部门以及食品行业协会、律师协会、家装协会等单位纷纷摆设好了咨询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火热开幕。在现场,李俊明、何振国等数名消费者称,他们均遭遇了有关“房产公司收取定金,不论是否购房一律不退”这一霸王条款,想就此维权却困难重重。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向本报独家披露:成都市拟立法根治消费领域中的各类霸王条款,届时,消费者有望从霸王条款中解脱出来。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永才坦言: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时,如果“霸王”拒绝退钱,消协、工商等部门往往无法进一步干预。所以,消协或工商部门通过调解能否达到消费者的维权要求,无人能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有向法院起诉。 但是,由于打官司花钱多、耗时多,消费者通常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维权,为此,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提出:目前法院收取的诉讼费都要纳入财政,所以,财政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来专款专用,为一些下岗职工、经济来源缺乏的消费者提供免费诉讼的帮助。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永才向本报独家披露,目前成都市拟立法根治消费领域中的各类霸王条款。他称,只有通过地方立法,让工商等部门行使执法权,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才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局正在就此展开调研,拟订《成都市格式合同管理办法》一事也列入了市政府地方立法计划。该办法将对涉及民生的住房、汽车、餐饮、服务、旅游等行业的合同进行非常细化的管理。预计该《办法》最早可望于明年正式出台。 记者 石莉芳 实习生 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