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慎重选购电热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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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7: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早晚温差起伏较大,电热毯可以说是老年人和孩子们的首选。 目前,在各大家电商场,电热毯的销量在悄悄攀升,但专家提醒,由于电热毯技术含量不是很高,因此品牌繁多良莠不齐的电热毯随处可见,质量难以保证的电热毯也充斥在其中,因此,中国质量万里行近日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时一定要小心挑选
1.慎重选择廉价产品,最好到正规商场购买,产品上要有厂名、厂标和厂址、出厂年月和检查员章及合格证; 2.选购有指示灯和保护装置的电热毯; 3.从外观上看,电热毯的接头光洁整齐、开关材质结实、控制器比较灵敏,电源线上面有3C标志,电源线的长度不小于国家标准规定的1.5米。 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电热毯之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使用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要与电热毯上标定的额定电压和频率一致; 2.在使用时,要经常检查电热毯是否有集堆、打褶现象,如有,要将皱褶推平后再使用; 3.在使用预热型电热毯时,要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睡觉前,要关闭电源; 4.婴儿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不要单独使用电热毯,要有人陪伴使用; 5.不要在电热毯上放置尖硬物,更不要将电热毯放在突出金属物或其他尖硬物上使用。(东升) 相关链接: 国家质检总局专项抽查电热毯 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发布了电热毯专项抽查和专项检验结果。结果显示,电热毯产品合格率为76%,发热丝弯曲次数不合格,折叠时温度控制达不到标准要求,带电部件泄漏电流指标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抽查情况显示,目前全国共有获得电热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05家,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天津、宁夏、北京、浙江、上海、陕西省等有87家企业已停产,实际抽查了218家企业生产的26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抽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电热毯的发热丝弯曲次数不合格,容易断丝、引起打火;二是折叠时温度控制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带电部件泄漏电流指标不合格;四是标识、标注不规范。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迅速进行后处理。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对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进行整改,严格验收。 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对全国获得电热毯工业生产许可证218家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两查”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电热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力度,从源头抓好电热毯产品质量安全。对电热毯质量安全不合格及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同时将加大跟踪抽查的力度,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加强对室内加热器、电热水器、电风扇、电热毯等家用电器产品的监督抽查并防止无证生产反弹。(宋笑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