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某某保健消毒巾专治妇科疾病。”这种夸大功效的消毒产品5月1日后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日前,国家卫生部发布公告,今后消毒系列产品须在标签上标注功效等真实信息。
国家卫生部近日出台《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新规范将严管“违规”的消毒产品。
其中,产品须标注与标签说明书中所宣称功能相对应的添加剂化学名称;使用了相应原料的,应予以正确标注;使用了抗抑菌成分或中草药成分的,应当标注成分规范名称;使用了其他主要原料的,应当根据具体原料标注规范名称。
2006年5月1日之前生产的消毒产品,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在产品有效期内销售。5月1日后,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纸巾,均不能再在包装上标注“消毒、杀菌、消炎”等字样。(者婧)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