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年夜饭的气费还是老价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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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15: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赖庆媚) 从去年12月26日起,根据“发改价格[2005]27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全国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已大幅上调。受其影响,我市工业用气、公共集体用气、商业以及星级宾馆用气价格分别不同程度地上调,新的价格将从2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至于市民关心的居民生活用气则不在此次调价范围内。这是记者昨日从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获悉的。
天然气出厂价每年调一次 按照发改委的规定,此次调价是根据不同油田供气情况不同,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150元人民币;化肥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100元人民币。根据此次公布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与此同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将根据原油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不过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 工业、商业用气价格上调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成价工[2006]29号”《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分别进行:工业用气1.23元/立方米;公共集体用气1.72元/立方米;商业用气2.08元/立方米;星级宾馆用气2.03元/ 立方米。新的价格标准从2006年2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据悉,今后成都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与国家气源价格同步调整,具体价格标准以及执行时间还要待物价局发布相关文件而定。 民用天然气涨否尚待听证 据记者了解,市民关心的民用天然气价格并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必须在听证会后才能最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