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赵威 “如果我们买到含有‘苏丹红’食品应该怎么去投诉?检验费用谁来掏?”
“消费者发现问题食品可以到工商12315和消协进行申诉和投诉。”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王金文昨日明确表示。
据王副处长介绍,消费者要有购物凭据,要有被侵害的事实,被申诉方和投诉方也要明确,“同时要符合法定的受理时间,一年之内申诉和投诉都可以受理。”
“消费者怀疑食品中含‘苏丹红’,可以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业务部工作人员称,“检验时,消费者只需带样品即可,然后办理检验手续,填写一个委托检验单和合同评审书,检验费为300元,3天就可以出结果。”
关于消费者关心的检验费用由谁来掏的问题,王金文副处长解释道:按照《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检验、鉴定费应当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同时向受理单位暂交等值金额,经检验、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由经营者承担,不属于质量问题的,由消费者承担;无法确认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王金文副处长同时强调,即使认定产品含有“苏丹红”,“但消费者主张的赔偿是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的赔偿,而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赔偿标准,赔偿还是有一定困难。”
目前,沈城市民在流通领域发现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在生产领域发现含有“苏丹红”食品市民可拨打23242421向质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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