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对小额储户要收费”等行规冒充“国际惯例”保护行业利益引起质疑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一些行业涌动着制定行业规范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热潮。但有些行规一出,争议即起,人们对一些行业接轨的措施到底是“国际惯例”还是“行业利益”打起了问号。
为什么“国际惯例”全都不利于消费者?
今年初,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开始向5000美元以下存款客户收取账户管理费。这一做法被国内商业银行视为“国际惯例”,纷纷酝酿或准备引入。
4月下旬,北京银行业协会代表在京的17家中资银行宣布,全市的储蓄所在“五一”期间倒班歇业,与国际惯例接轨。而上海8家银行宣布,对住房贷款中提前还贷的,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并声明这一做法也是国际惯例。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最近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规定:“饭店可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有关人员对此解释说,此规定是根据国际惯例作出的。
对此,消费者大感困惑和不解的是,为什么“国际惯例”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利益,反而是针对、制约、不利于消费者的?
“国际惯例”没有谢绝自带酒水的明文规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说,我国的一些行业往往把并不具备“国际惯例”特征的一家或几家跨国公司经营上的做法,一国或者几国的做法,冠以“国际惯例”之名,在本行业推广。
记者专门向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求证他们新出台的行业规范中,“饭店可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一条在国际同业内有无明确的规定。这家协会的负责人说,国际上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国外一些饭店在经营过程中达成的一种默契。这位负责人承认,允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是企业的一种经营做法,由企业自主决定。
“对小额存款收费”也不是“国际惯例”
不少人对小额存款收费也提出质疑。
一家外资银行驻大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小额存款收费只是一些国外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有的银行收费,有的银行不收费,国内银行参照国外银行的经营做法,无可厚非,但不能标以“国际惯例”。而一位经常到美国讲学的学者告诉记者,他曾经在美国几家商业银行存入过小额款项,并没有被收取管理费。
“国际惯例”都有书面化的阐述,不得随便认定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刘俊海指出,一些行业协会利用当前国际规则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欺骗消费者。从出台的行规看,没有一个讲清楚借鉴的“国际惯例”出自哪个组织、哪个规章,只是在泛泛而谈国际惯例。事实上,国际惯例在国际商会、行会等组织的文件中,都有书面化的阐述,而不是乱贴标签就可以认定的。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确实有很多工作要参照国际惯例,但参照并不等于照本宣科。许多专家提出,即使是真的“国际惯例”,也不能随意移植,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特别是不能超越中国的法律。这一原则才是真正的“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不能成为保护行业利益的借口
一些消费者和专家尖锐地指出,目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些行规,实际上已经成为保护行业利益的借口。
中国旅游饭店业新出台的《规范》,一方面允许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另一方面又对饭店内售卖酒水过高的定价没有限制和行业监督,这就使所谓“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规有保护行业利益的嫌疑。
事实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出台后,不但消费者意见很大,就连一些酒店也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怕这个规定吓跑了消费者。
专家们呼吁,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行业协会还是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增强生存和发展的意识,真心实意地为消费者服务,努力学习国际上真正的先进经验,不断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舍此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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