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共识解决股权分置箭在弦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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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7: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上周六,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主办的“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在京举行。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指出,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 各方达成共识条件成熟
谢庚指出,当前市场各方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认知程度越来越深化,看法也越来越趋于统一,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他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市场各方已强烈感受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与时机而言,必要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在于各方面思想认识的统一。 增量改革力争多赢 关于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谢庚说,有人总结20几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认为,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增量改革,即只有人收益增加,没有人收益减少,社会的总体福利是增加的,这在经济学理论中称为“帕累托改进”。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仍然存在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都可从增量收益中获益的“帕累托改进”状态,市场各方都应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寻求“帕累托改进”效应做出努力;如果不存在这种理想状态,也必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寻求多数人在改革中受益的解决思路。 三种提法含义不同 从最开始提的“国有股减持”,到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解决股权分置”,谢庚对上述三个概念作了清晰的“诠释”,认为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他说,“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李荣融:全流通这一关总得过 “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工作的各方面条件越来越趋于成熟”,上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这样的表示。他同时坦言,“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关总得过”。 李荣融还强调,在解决股权分置上,无论大股东、小股东都应该保护,但寻找利益平衡点不太容易。 李青原:全流通必须果断试点 上周证监会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对于全流通的解决思路应由证监会确定,但对于每一家上市公司的具体解决方案应由董事会提出并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而表决方式应有所创新,应将流通股股东置于非流通股股东平等的地位;对于全流通必须果断试点,试点时可以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细化操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国资委与证监会达成默契?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上,国资委与证监会似乎一直有分歧,但这次国资委与证监会异口同声地表示“试点条件趋于成熟”、“全流通必须果断试点”,显示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工作即将开始落实。 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