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勇
(一)方案特点
1.维持各上市公司总股本不变。
2.一次性解决非流通股上市问题或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对股市冲击有限。关键在于相关的配套措施,如非流通股上市的锁定期限,上市公司恶意增发等。
3.此方案不受庄家刻意操纵二级市场股价的影响。
4.有利于市场稳定并兼顾各方利益。
5.方案简单可行并易于操作。
6.合理避免人为不确定因素。
(二)具体方法鉴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不同,为使得方案操作前和操作后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因价格差而受到损失,由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流通股股东无偿送股,使流通股股东愿意继续持股。实现非流通股上市的软着陆。
1?确定“理论发行价”“理论发行价”=(新股发行价+增发或配股增值+历年累计赢利)/股票拆分倍数历年累计赢利:如有送股或转赠,需进行还原处理。
2、补偿流通股股东损失以无偿送股方式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损失,具体方法如下:
A:公平系数=(流通股数*理论发行价)/(非流通股数*每股净资产)
B:非流通股股东应得股数=总股本/(1 +公平系数)
C:补偿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数=非流通股数-非流通股股东应得股数3、设置锁定期并逐步流通
国有股及其他所有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需要,根据流通股转让与交易的有关规则,在锁定一定期限后有序上市流通。获得流通权并不意味着要现在就上市出售。同时,部分已获得流通权的国有股也可以由财政部直接划拨社保基金,由社保基金根据自身的需要灵活经营管理(摘自证监会相关文件)。
(三)具体案例说明例1:某上市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5000万股,非流通股10000万股(其中国有股7000万股),流通股5000万股。每股净资产2.5元,市价为9元。新股发行价4元,增发或配股增值0.6元,历年累计赢利0.4元,股票拆分倍数为1倍(无送转股)。
“理论发行价”=(新股发行价+增发或配股增值+历年累计赢利)/股票拆分倍数=(4 + 0.6 + 0.4)/ 1 = 5元A:公平系数=(流通股数*理论发行价)/(非流通股数*每股净资产)
=(5000*5)/(10000*2.5)= 1.00B:非流通股股东应得股数=总股本/(1 +公平系数)
= 15000 /(1 + 1.00)= 7500万股C:补偿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数=非流通股数-非流通股股东应得股数= 10000?7500 = 2500万股送股比例= 5000:2500 = 1:0.5
(完)
感谢新浪能够在网上发布此稿件,以供各界结合实际股票对此方法进行评价,促成非流通股上市问题的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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