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军
国有股减持已经是两度推出两度失败,这一次在不允许再败的形式逼迫下总算进了一大步。加强了民主公开意识,广泛征集了三千多甚至更多的来自方方面面的减持方案。但新的正式方案至今难产,似乎表明原因并不在于方案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
一、简单的问题被复杂化了。
本来,国有股是否减持、甚至是否完全放弃,以重新调整投资方向,那是国有股股东们天经地义的权力,用不着和别人商量,更不必强调将减持后兑现的资本干什么用去。但不要忘记任何事都是有前提、有范围的。就像人民币没有在世界上自由兑换前,是不能随便到国外去花道理的一样。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其另一特殊身份即属非流通股,非流通股的减持就拿到非流通股市场去卖嘛,有谁想买就卖给谁好了,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事实上,为提供这种交易的市场是一直存在的。而如此再简单不过的一种市场行为经济活动,你非要把非流通股拿到流通股市场去卖,非要将减持行为与一个已有十年形成历史,关系市场各方利益,争议最大、连制订《证券法》时都要绕开的同股不同权这样一个大难题,而且整个市场的市场规则,运作关系,包括价格反映已经因这个问题的存在而做出了与之相应的结构调整,你偏要与这样一个复杂的难题捆绑掺和到一起,国有股减持岂能不由十分简单的事一下变成了要多复杂就有多复杂的一件事了。解决非流通股流通问题是需要具备诸多前提条件的,而这些诸多前提条件不仅一环扣一环,最重要的是在相应的思想认识上,市场各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分歧。其结果,国有股减持已不再是仅仅限于其本身函概意义范围的事了,它已经触及了现有整个市场的基础结构和游戏规则,触动了市场最敏感的利益神经和价值判断,因而引发了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的一场最大震动和一场最激烈的思想争论又则是必然的。但如此大的全局性变革、如此尖锐的新旧思想交锋又岂是朝夕就能定论的,时间和过程都是解决问题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此一来,国有股减持本身别说还存在着重大缺陷,就是道理再充分,终要陷入整个市场矛盾中心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也同样是必然的。
二、问题复杂但衡量的标准必须明确
从目前所征集的各类减持方案的数量与质量看,数量之多正是说明市场对这个重大问题的关注程度,而另一方面恰恰反映了在这个问题上市场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可以讲,每一个方案的提出者,都有其不同的认识,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依照不同的衡量的标准发表看法和意见的,其中也不乏类似像张卫星先生那样确实经过市场深入调查研究,思路正确、方法对头、质量较高、可行性较强、相对较受市场欢迎的较佳方案(不仅仅张卫星先生一个)。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并不缺乏方案本身,因为任何一个方案都会有人或有某方面不满,至少在目前,在事物本身内涵标准都没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是不会有都满意的方案。也就是说,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实质也是非流通股流通问题缺的不是民主、公开形式,而是体现利益的公平!只有一个能体现公平的方案,才是会被市场最终接受的方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平不是折衷。若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双赢”或“多赢”,以“利益折衷标准”推出的方案,并不一定能体现公平。公平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只有符合价值规律的方案才是公平的,而只要是符合价值规律的方案,也是市场参与者都必须接受的方案。而其它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包括某些“禁区”都不能作为是否公平的标准。
三、捆绑解决国有股减持必须继续暂停
原因只有一个:即国有股可以减持,而解决非流通股流通的问题,无论是时机和条件还远远没有形成。也就是说,即便目前已经找到一个以符合价值规律为标准的公平方案,在现实中也是很难被利益各方一致接受的,也就是人们常讲的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可以断言,在目前的条件下能行得通的方案,不是一个充分体现公平的方案,恰恰只能是一个经过妥协的折衷方案,而这种妥协的结果又必定难以体现充分公平。急于解决问题往往就会给市场埋下新的隐患。这并不符合我们市场发展的长久利益。
那么,如何判断问题解决的时机和条件呢?以往的经验,凡重大问题在提出或实施前都要经过充分的准备和充分的论证,而准备的过程,论证的过程也正是为了在寻求更符合客观的基础上达到普遍共识的过程。恰恰非流通股流通的问题正是一个事关中国股市历史和未来发展最重大、最具实质意义的大课题、大难题,却被国有股减持以被动的方式、代替的形式推到了似乎非要急迫解决的境地。仓促而又被动的应战,焉有不败!焉能不付出惨重代价!解决非流通股流通的问题,必然价格问题首当其冲。而价格问题的实质又是价值问题,而价值体现的判断又离不开价值的形成所涉及的各方面因素,包括历史的,观念的,合理与不合理的,公平与不公平。其次还要涉及体制和结构变更对现实市场的影响,冲击等等。而这一切从目前市场作出的强烈反映和为之产生的激烈争论已不难看出,取得共识及其过程是解决全流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事实证明在时机和条件尚都不具备时,两次推出两次失败是必然的结果。事实同样证明果断暂停国有股减持的政策是受到市场欢迎的。据此,还可断言,在时机与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捆绑式减持若仍要一意孤行,结果还是要失败,甚至付出更大的市场代价。因此建议以捆绑方式减持国有股的做法,必须继续暂停实施下去。
四.搁置争议,避开矛盾,方有生机
这里讲的搁置,决非是要放弃或停止的意思。恰恰相反,由减持而引发的一系列有关争论是十分必要的,是非曲直只有在比较和争论中才能最终成为人们的客观共识。避开也非无视,全流通问题最终要解决,其涉及的诸多矛盾也是不能回避的。而国有股减持已一再推出,犹如箭已上弦,绷得太久同样对市场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行不通,停不下,怎么办?难道不能学学海峡两岸谈判时的思路吗?国有股减持的真实目的只要一不是为了到股市圈线,二不是借此为突破口,将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价值观以既成事实的方式为最终解决全流通问题先之定框定调,为什么不能绕开那暂时无解的矛盾,单独实施呢?
基于这样的思路,现提出一个不是方案的方案:
1、取信于民,以证减持并非是为到股市卖高价圈线。做法:
不是一再反复强调国有股减持的目的和迫切性是为了筹集社保基金吗?好,想必如此一项重要的决策恐怕绝不是仅仅针对一千多家上市公司的。理应还包括数量要更多的非上市公司。那么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此项政策的实施就应先以这些非上市公司做起。有投资参股国有企业意愿的投资者有的是,那也有个市场,减持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就行了。
2、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以减持与变现分开的方式实施。既然减持是为了充实社保基金,而社保基金得到这项资金后也有一个如何通过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那么为什么非要以股权变现后的现金形式交付社保基金呢。恰恰此项政策所规定充实社保的数量不是具体多少现金,而是百分之十国有股的相应价值,那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将这百分之十的股权划归社保基金名下所有呢?谁又能说社保基金只有得到现金,而不能以价值完全相同的股权作为资本筹集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社保基金得到的就是以划拨形式得到的百分之十股权,而不是暂时限定流通的什么“权证”!至于这部分股权如何兑现,又应该以什么价格兑现,因为其依然是非流通股,自然可以到非流通股市场找买家转让,若有相关政策,也可通过向银行抵押体现其价值,等等。而能否拿到股市中兑现,则需要等到整个股市全流通问题的通盘解决后才能享有这种权力。其目的就是趋利避害地将国有股减持问题从解决全流通问题中有条件剥离开,从而达到既实施了国有股减持这一已推出的政策,更为最终合理的,能公平体现国有股价值的全流通问题的解决赢得了所必需的时间。而间接地也避免了因此而对中国股市的负面冲击。一旦解决中国股市股权全流通问题的时机和条件都已成熟,水到渠成之下,已减持归属社保基金所有的那部分国有股股权的兑现还会有问题吗?
当然,之所以不称其为方案,因为出发点不是直接解决问题,仅仅是为最终解决问题创造了必要条件。
五、股市不要“推倒重来”,却要深刻反思、转变观念
谁都知道,中国股市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试验田”形式推出的。其在市场体制、股权结构所存在的先天不足恰是时代烙印的体现,也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其严重缺陷才显现出来的。要解决股权全流通问题,不能脱离历史,因为只有历史才能说明当初股权分割、国有股不能流通的原因,只有对症下药才能治病救市。
其实只要反思一下,在国有减持这个问题上,为什么从一开始决策层就与广大市场参与者在认识上存在那么大分歧?为什么两次推出方案两次失败,主观“双赢”的追求,却不折不扣在客观上变成了一场民怨沸腾的股灾?追其深层次的原因恰恰与我们当初造成中国股市先天不足的原因如出一辙。即:至今我们、特别是对股市发展负有决策权的决策层,对我们中国股市的基本认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重大误区!所不同的是,今天的群众走在了前面。就像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改革开放的道理一样。目前要真正解决中国股市的若干重大问题,缺的不是什么具体方案,恰恰迫切需要的是进行一场认真的反思,尽早走出误区,彻底转变与市场经济、与价值规律不相符的错误观念!
树立了正确的观念,解决问题的原则也就有了,进而合理公平、可行的方案岂不水到渠成?
资料:张卫星:非流通股的全流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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