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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琼花原董事陈建伟被判刑四年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2:4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和路发自上海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因涉嫌挪用江苏琼花(0.580,0.00,0.00%)(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琼花集团”)50万元,于6月20日被捕的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02.SZ)(下称“江苏琼花”)原董事陈建伟已被判刑。 该知情人士称,在法院一审判决中,陈建伟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据其透露,在庭审过程中陈建伟曾以琼花集团欠其奖金200万元为由,并称挪用的50万元是为了冲抵奖金,但是未被法院采信。 记者致电江苏琼花 证券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鉴于陈建伟已经不是江苏琼花的董事,因此江苏琼花对其被捕后的情况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关注,而且陈建伟当时挪用的50万元与上市公司之间并没有关系。9月21日,江苏琼花曾公告,在该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中,陈建伟已经被免去了董事职务。根据江苏琼花的公开资料,陈建伟曾任扬州农药厂副厂长、扬州化工局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在担任江苏琼花董事的同时,还兼任琼花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 该知情人士透露,此前琼花集团曾以全资子公司海克赛尔公司(下称“海克赛尔”)的名义在上海市购买商品房,以成立琼花集团上海办事处。而陈建伟当时正担任琼花集团的副总经理,受集团指派与上海某 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将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上海一处大厦16层整层房屋作为办公用地。此后,琼花集团按合同约定,向该房产公司支付了大约人民币390万元的购房款。随后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房产公司将于2004年7月底向海克赛尔交付房产。不久,陈建伟私自打印了一份海克赛尔的公函,并骗取了海克赛尔方面的信任,称琼花集团董事长已同意将上海的房产转到其名下。该房产在转入陈建伟名下后,陈建伟就以个人名义与该房产公司签订了三份处置房产的协议,约定该房产公司向陈建伟购回上述房产,并支付回购的现金。根据签订的合同,陈建伟先后两次提走了共计50万元的房款。陈建伟提取这50万元后,“东窗事发”。而琼花集团目前已经收回损失。 根据2005年9月9日江苏琼花的股改说明书,陈建伟曾于2005年9月1日以每股7.74元购入江苏琼花 股票1000股。江苏琼花董秘嵇雪松告诉记者,陈建伟这部分股票在股改后增加至1500股左右。根据有关规定,他所持有的这部分股份已经遭到冻结。江苏琼花股价近期小幅震荡,昨日收盘于5.9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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