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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学习贯彻两法座谈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20:55 证券日报

  深圳证监局学习贯彻“两法”座谈会与会人士一致认为

  资本市场面临发展壮大新机遇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11月3日,深圳证监局组织辖区内部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负责人座谈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和《公司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联合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南方基金、招商基金、鹏华基金、大成基金等10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并分别发言。与会人士一致表示,新修订“两法”的颁布,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与创新发展,将成为证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契机。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表示,“两法”的颁布,对进一步促进市场的发展,提升市场地位,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市场效率,维护市场秩序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保护投资人利益,增强信息披露的义务,增强民事责任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对规范市场运作和推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发展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平安证券董事长叶黎成在座谈中表示,新《证券法》打破了现行《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和交易范围的束缚,为证券发行创新和证券交易创新提供了法律基础。新《证券法》也对分业经营中出现的混业经营提供了法律支持,为现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预留了发展空间。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首席执行官杨明辉则表示,新颁布的“两法”明确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证券交易品种不断创新的大方向,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了巨大的舞台。可以预见,产品创新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特征。

  南方基金副总经理邓召明表示,新“两法”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做出了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新《证券法》加强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等方面。

  国信证券总裁胡继之认为,随着

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两法”的修订,市场调整已基本完成,证券市场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局面。

  会上,深圳证监局负责人要求辖区所有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应当积极组织对“两法”的学习,熟悉“两法”在推进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和监管、促进公司规范和发展等方面的各项新规定。各公司要结合各自公司和行业的特点,认真逐条对照“两法”,检查公司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特别是投资者权益保护、内部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对不符合“两法”新规定的制度要立即着手进行修订。证券公司应充分发挥营业网点面向广大投资者的有利条件,大力宣传“两法”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应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监管机关、协会等组织的培训、座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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