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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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6:53 证券日报 | |||||||||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所持股份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 本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改革方案涉及外资管理审批事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国家商务部的审批文件。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对价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照1:0.7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从而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缩股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转换为流通股,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进行流通。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凤竹集团、香港振兴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凤竹集团、香港振兴承诺:在遵守前两项承诺的前提下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凤竹纺织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4、凤竹集团、香港振兴同时承诺,在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5.50元时若公司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凤竹纺织股票。但此承诺对现有非流通股股东以股份为对价进行收购活动不构成约束。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其以低于5.50元的价格出售凤竹纺织股票,则出售股票所获资金应作为违约金全部支付给凤竹纺织。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3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2月5日下午2:00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5日具体为期间每个交易日的 9:30~11:30和13:00~15:00 四、本次改革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10月31日起停牌,最晚于11月1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11月10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1月10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95-85656506 传真:0595-85656941 公司网址: http//www.fengzhu.com.cn 电子信箱: tzzq@fengzhu.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