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管理即将选秀 众机构纷纷举牌争夺大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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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 08:0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吴慧 赵杰 俞燕 任亮 发自北京 2月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选择在猴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正式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等3个配套文件。早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的《暂行办法》当
要想分得这杯羹,金融机构首先要满足《暂行办法》用大量篇幅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应具备条件;然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受理申请后,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最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认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暂行办法》和3个文件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申报资格的准备时间约为两个月,5月中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始集中受理申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昨天(6日)告诉记者,由于近期一些媒体对企业年金话题的报道不够准确,造成了各方对年金的不同理解,所以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在《暂行办法》3月1日实施前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解释。对于此前媒体报道提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4月份左右接受机构申报材料的这一时间,这位人士表示目前尚未确定。 目前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在业界通常被认为接近1000亿元。其中包括企业年金规模约474亿元和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保费收入400余亿元。业内人士预计,企业年金市场全面推开后,每年新增规模将在800亿元到1000亿元左右。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企业年金基金将与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 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但企业年金市场却并未启动,原因就是《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迟迟没有推出。此次4个配套文件的出台,使企业年金入市的政策法规得到完善。在管理机构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专门成立了由养老保险司、社保基金监督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保所4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共同配合协调企业年金的工作。“企业年金基金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各类金融机构都可申请参加,这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开辟了新道路,也促进了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发展。”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现任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建勇此前表示。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小东认为,此次4个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意味着企业年金的大门已经向各机构打开。“不过其中有些操作性问题还不是很明确,比如在48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中,有5人可以自愿报名,但具体是哪些人可以报名还不是很清楚。”于小东表示,虽然目前各方对企业年金都非常关注,但其最终的规模等还要视企业的动力而定,毕竟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参与,而非强制执行。“不过法规的出台对年金市场是件好事,随着年金系统的建立,未来可以参考国外个人储蓄账户的经验,为国内的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并轨实现可能。” “企业年金入市对资本市场肯定是利好,”湘财证券战略创新委员会主席施光耀的话音里透露出几丝兴奋,“不过利好的程度很难估量。”他说,“利好不能简单看第二天股指涨了几个点,”企业年金的改革表明,中国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越来越顺了,这将对资本市场资金结构有直接的改进,过去那种“一年一个行情”、短期资金短期投机的现象将有所改变,证券市场将朝着长期稳定的方向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对年金入市的利好程度相对谨慎,“企业年金进入证券市场是有一定限制的,而且目前有一些企业的年金已经进入了。”他强调,年金入市的重点是要控制风险,因此企业年金“有必要统一管理”。一位风险管理公司的老总则认为,企业年金不应统一管理,国外基本也不这么做,“布什在国情咨文里称要使养老保险私有化,公民个人投资资本市场获取收益。” 《暂行办法》对投资管理人的第二条规定条件不仅给出了投资管理人的机构性质,而且“一刀切”地限制了一些小券商,“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而最早作为企业年金试点的金融机构只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三种。各机构“夺食”当仁不让 证券、基金、信托和保险公司对做年金业务则是英雄所见略同,只不过他们的“同”是都认为自己才是这一领域的翘楚。 湘材证券的施光耀认为,“券商有天生的有利条件,券商是直接参与资本市场的。”他称,湘财证券在给深圳、上海年金中心做业务的两年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他还表示,年金入市会给证券行业带来深刻的影响。“年金的资金量是可以计量的,但对行业的影响是无法计量的。”证券行业十几年来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赢利模式,年金入市业务将带给证券行业新的赢利模式和转型契机。 湘财证券的某高层人士认为,按照规定,虽然很多券商被排除在外,但符合条件的券商也为数不少,因此仅在券商之间的竞争也会很激烈,当然,理论上看,进入创新试点名单的综合类券商的机会可能更大一些。 “我们一直在为企业年金进行积极的准备,包括制度、系统和人才等方方面面,届时我们肯定会申报有关材料。”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一位养老金业务主管说。她表示,相对于其他机构而言,基金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投资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此外,还有参与社保基金管理的过往经验。” “作为企业年金的最早试点单位,”中信信托年金部朱永博士称,“信托公司从制度上就有优势。”他表示,企业年金运作就是按照信托的框架设计的,而且信托公司在做投资管理人时,投资范围无限制、投资领域多样化、投资方式规范化这都是其重要优势。他称,中信信托在作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等方面都积累了四五年的经验,“我们的收益很稳定,年投资收益率在4%~6%,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 山西信托某王姓人士则告诉记者,信托业也肯定会有参与,但参与的方式可能会有不同。由于信托在资金运用上有相对成型的渠道,可能对企业年金的兴趣不如其他机构那么大,并且好多公募方式的资金运作起来比年金舒服。 上海某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已经有很多机构开始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跃跃欲试了,基金公司也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前期准备工作。但该人士认为,相对来讲,保险公司似乎显得更为积极,他们目前在争取“独立席位”资格,一个原因可能就是为了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而做准备。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此前曾表示,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发挥优势,关键是要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建立专业养老金公司,形成企业年金市场的专业化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上的优势体现在产品服务、网络销售、投资管理等方面。在国际上,由于保险公司具有雄厚的精算技术力量、强大的销售能力,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年金产品,因此保险公司是企业年金的主要经办机构。 而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承认,几乎所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都在积极争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格。 相关链接 企业年金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自愿实施的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安排在明确企业出资的前提下,也鼓励个人负担一部分费用。企业和个人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管理,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职工流动时,个人账户基金可以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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