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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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 22:2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04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待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将对《若干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式颁布实施。
请于2004年10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hui@csrc.gov.cn,或传真至010-880615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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