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流通股股东将有机会维权在日前由深交所与天相投资等多个机构合办的首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班上,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市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将积极推进网上股东大会试点,探讨推进社会公众股东类别表决的可行性,这无疑是股市的一大利好。
意在提高流通股东表决权
类别表决制的核心在于改变过去中小流通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再融资方面的弱势地位。众所周知,由于股权分置等历史原因,再融资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控股股东举手同意配股,但却又放弃自身的权利,而中小流通股东虽然满腹牢骚,但还得参与再融资,否则一个除权缺口下来,亏得更多。
一旦实施类别表决制度,则意味着中小流通股东也可以参与公司再融资的表决,其实在此之前的增发等程序就需要流通股东表决,只不过在类别表决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发这一再融资需要流通股股东表决同意外,配股、发行可转债、境外上市等再融资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可能均将需要获得出席股东大会,包括网上投票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换言之,只要社会公众股东不同意,再融资事项就得流产。
而前期市场持续低迷的原因之一就是宝钢股份等一些大盘蓝筹股不顾市场低迷而推行大规模的再融资,从而使得市场怨声载道,抵触情绪由此而生,股指也随即大跌。而类别表决制度一旦推出,则有望根治这一顽疾。
相应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要防止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相互勾结。道理很简单,一旦市场诚信缺乏,民事追偿责任不到位,就可能会导致“好人变坏人”,甚至不排除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联手坑害中小投资者以牟取私利的可能。因此,在类别表决制度出台后,仍然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尤其是对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完善,有望使类别表决制度在出台后真正实现它的应有作用。 江苏天鼎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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