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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创业板模式归纳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1:33 证券日报
第一种是附属市场模式。创业板附属于主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拥有相同的交易系统,有的和主板市场有相同的监管标准和监察队伍。所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差别。这种模式的创业板和主板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 例如中国香港的创业板和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的二板等。 第二种是独立运作模式。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独立的交易管理系统和上市标准,完全是另外一个市场。 例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JAS-DAQ、我国台湾地区的场外证券市场(ROSE)等。 第三种是新市场模式。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的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标准低。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这种模式的创业板和主板之间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创业板企业可获得在申请在伦敦股票交易所挂牌的机会。 例如:英国AIM市场。(鞠大伟 整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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