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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机构总结报告须4月10日前提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4: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询价对象根据有关规定报送2007年度询价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将不仅包括说明询价对象是否遵守相关监管要求,也包括征求询价对象对现行IPO询价制度和对网下发行电子化的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询价对象说明如下内容:报价是否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是否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和抬高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发行定价明显高于报价区间上限仍然参与申购的情况,或是否存在报价区间的上限高于发行定价却未申购的情况;是否存在初步询价未提交有效报价却参与网下申购的情况;是否存在泄漏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的行为;股票配售对象账户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以外的账户参与网下申购的情况,是否存在出借账户的行为;是否存在转让锁定期内的网下配售股份行为等内容。

  去年底前登记为询价对象的机构,应于4月10日前将2007年度参与IPO的年度询价总结报告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对于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询价对象,将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除名。(肖 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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