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股改浪潮系列全面股改之青岛啤酒 > 正文
 

青岛啤酒每10股流通股获送1.5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8: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对价支付后,青岛国资委仍为第一大股东,并承诺限售股份60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

  证券时报记者王柄根

  本报讯青岛啤酒(600600)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过长期酝酿后今日终于出台。青岛啤酒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A股股东派送3000万股股份,以青岛啤酒流通A股2亿股为基
数计算,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支付1.5股股份。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东亦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权之日起,所持限售股份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因股权激励而发生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转让则不适用这一承诺。

  股权转让完成为前提

  青岛啤酒第一大股东青岛市国资委已在股改前安排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及青岛国信委托的独立第三方信托机构———山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收购登记在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名下已划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的青岛啤酒股份共计2925万股(占总股本的2.24%,其中青岛国信收购2%,山东国际信托以信托方式收购0.2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持有青岛啤酒股份。

  而在应由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国信及山东国际信托按股改方案应支付的总对价范围内,山东国际信托已承诺以其受托购买的308.56万股全部首先用于支付对价,差额部分再以青岛国信及青岛市国资委所持股份补足。实际上,对价的支付将不必动用到青岛市国资委所持股份,根据安排,在山东国际信托支付308.56万股、青岛国信支付2565.12万股后,上述3者所须支付的对价就已完成。对价支付完成后,青岛市国资委仍持有青岛啤酒39982万股,占总股本的30.56%不变,仍为第一大股东。同时,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等法人股股东亦将按比例支付对价。

  不过,上述股权转让尚须取得

财政部的审批同意,青岛啤酒方面表示,上述股权转让是进行股改的前提,若股权转让无法取得审批同意,该公司将申请延期或者取消召开相关股东会议。

  股改后理论价格9.25元/股

  青岛啤酒方面选取截至2006年8月28前的20个交易日该公司

股票均价10.58元作为股改前流通A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成本,并比较国外成熟市场啤酒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净率等指标计算出所应支付的股改对价。

  按照国外成熟市场来看,美国啤酒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在2.66倍左右,香港H股啤酒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在2.1倍左右。青岛啤酒自身的H股股价为9.27元/股,相应的市净率在2.46倍左右。青岛啤酒方面参照上述国际资本市场啤酒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及国内啤酒行业并购的溢价程度,预计股改方案实施后,理论上全流通环境下青岛啤酒A股股票的市净率合理区间为2.4-2.5倍。以青岛啤酒2006年中报每股净资产3.77元/股计,股改后的青岛啤酒合理价格区间在9.05-9.43元/股。因此,青岛啤酒股改对价最终确定以全流通后9.25元/股为基础进行测算。以“平均持股成本=全流通后股价×(1+对价水平)”计算,青岛啤酒流通A股股东每股应获得0.14股作为对价。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东全体同意以高于理论对价水平,即流通A股每股获0.15股对价进行支付,以保护流通A股股东的权益。

  由于青岛啤酒已于8月29日停牌,该公司将于股改方案公告后的10日内申请复牌。据悉,青岛啤酒将于10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改方案,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9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