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油价上涨考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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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09:31 扬子晚报 | |||||||||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3月26日起,将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同时,发改委还调高了部分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的出厂价。 油价的调整无疑将对交通运输等行业上市公司赢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分头采访,推出本组报道。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3月26日起,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水平,同时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适当补贴的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2003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度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不利于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促进石油资源的节约,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行。鉴于上述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将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 为妥善处理国际市场油价持续走高及国内成品油调价的影响,国务院决定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补贴的对象包括:种粮农民,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对种粮农民,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各地将采取调整运价、加收燃油附加等措施疏导,同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近期上述措施难以到位的地区,也可以对出租车司机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将各项补贴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同日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