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监会主席点评中国证券法 看重跨境执法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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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1:4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雷帆 发自北京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与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中国政府在跨境执法方面开展合作特别感兴趣”——SEC新任主席克里斯托佛·考克斯(ChristopherCox)15日下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也是昨天和今天他代表SEC参加第17届中美经济联委会(JEC)会议时的主要议题。
作为近日来访的布什政府四位财经高官之一,考克斯的访问将持续到19日。这是他今年8月3日宣誓就任第28届SEC主席以来首次访问中国。他将于18日在一次关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会议上发言,此外还计划会晤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证券法律师出身的考克斯在来到SEC之前担任美国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的主席。 中美证券监管合作 《第一财经日报》:您在16日的中美经济联委会会议上将代表SEC提出哪些主要议题? 考克斯:SEC对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政府在跨境执法方面开展合作特别感兴趣。例如,我们现在注意到了一些案例,涉及一些试图通过伪称同中国有商务联系而虚张声势的美国公司。这样做的公司不大,投资者难以核查这些同中国的商务联系是否属实。我们希望中国证监会能与我们合作,并已提出了请求,初步的征兆是好的,看来我们会实现这种合作。 此外还有涉及美国在华公司以及中国在美公司的其他一些问题。我们在提倡市场诚信方面有合作,而投资者的信心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第一财经日报》:您如何评价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在完成SEC申报要求方面的表现? 考克斯:如你所知,我们非常渴望看到更多的中国公司在外国和美国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如果我们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使用对所有其他上市公司的同样标准,我们会得到同样的效果,我对此很有信心。美国股票交易所的高标准可以提供中国政府正努力使中国公司遵守的那种纪律。国际性的纪律和那些高标准对美国、中国和全球资本市场都将有益。 评价中国证券法 《第一财经日报》:作为证券法律师,您如何评价中国的证券法? 考克斯:我认为甚至现在还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的中国证券法是非常强大的法律。问题很大程度上不在于法律是否足够,而在于执法,在于使市场参与者的行为符合那些法律要求。 《第一财经日报》:您的意思是那些法律法规本身是好的,没有问题? 考克斯:我认为那些法律法规对于美国人和世界上其他证券管理者看上去很熟悉。我们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看法很多地方是共同的。下一步是共同合作确保能够在中国金融市场执行这些法律法规。 反思“考克斯报告” 《第一财经日报》:您是否担心现在在美上市的有些中国公司,会被归入您1999年的报告中提到的所谓“门面公司”(考克斯曾在其主持的报告中指控中国利用在美的一些“门面公司”(frontcompanies)从事间谍活动)? 考克斯:不,我应当说关于那份报告有很多第二手和第三手的报道,其中大多数都与报告本身不符。我相信我所看到的大部分报道都是不准确的。无论如何,对你的问题的回答是不。 《第一财经日报》:您对您的报告出台后发生在李文和博士身上的事情感到歉疚吗? 考克斯:嗯,如你所知,在我的委员会的报告中没有提及李博士。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