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乳检测与标注细节告定 糊涂奶可望告别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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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8:0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张莲娜 北京报道 继9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乳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标出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日前,农业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继颁布了有关复原乳鉴定标准和复原乳标识标注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相关部委在复原乳问题上的积极响应,将使一直隐身于巴氏消毒奶、高温灭菌奶、酸奶之中被当作纯鲜牛奶销售的“复原乳”,自10月15日起现出原形,也让消费者不再喝“糊涂奶”。 农业部制定检测标准 国办通知要求,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今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而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还没有复原乳检测方法标准。为此,农业部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制定并发布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为复原乳成分的检测提供了科学依据。 该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份的技术路线。经多家乳品检测机构验证,该方法具有准确、稳定和可重复的特点,符合检测技术标准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标准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复原乳检测方面的空白,突破了监管违禁添加复原乳和不正确标识复原乳的技术瓶颈,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乳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国标委明确标注方法 在国标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复原乳的标识标注方法。 通知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乳粉生产的 酸奶和灭菌乳规定了不同的标识方法。通知明确,全部用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是指所添加乳粉占酸牛乳或灭菌乳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此外,通知还对复原乳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位置、字号大小做了详细的规定。通知明确,“复原乳”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字样必须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通知还明确了“主要展示版面”是指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最容易观察到的版面,即: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最明显,无需特意寻找的部位。 乳品价格将拉开差距 据有关方面调查,现在我国至少有70%以上的乳品企业生产的纯鲜牛奶和酸奶中含有“复原乳”,一些厂家生产的酸奶甚至全部用“复原乳”。与此同时,相当多的消费者一直在喝“糊涂奶”,不知道自己花鲜奶价格购买的所谓巴氏消毒奶、超高温灭菌奶、酸奶中究竟含有多少“鲜奶”。 此次,国办通知不仅要求乳品企业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而且大力提倡和鼓励在灭菌乳生产中全部使用生鲜乳。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复原乳比生鲜乳价格低15%左右,在10月15日复原乳开始明确标注后,市场上销售的乳制品价格将拉开差距。 北京市质监局还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生产、备案和标注的乳品企业将责令停产整改,对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将责令撤下柜台,并按掺杂使假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法从严处罚,对违法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记者在一家乳品批发站看到,店里码放着大量整箱的伊利、蒙牛、三元的超高温灭菌奶,店主表示,已经得知从10月15日起必须标注复原乳的规定。当记者问如果到10月15日这些牛奶仍未卖完,怎么办?店主挠挠头说:“虽然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产品允许销售到明年1月15日,但是如果买的人不认这没有标注的,我只好把它们退回厂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