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大股东手握决定权 是利益最大获得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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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17:47 新浪财经 | |||||||||
2005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股权分置改革不能以股价涨跌论成败。此话一处,引起市场各界强烈反应,网友纷纷留言发表自己对于股改成败标准的看法;多位经济学家也撰文提出自己的观点,在业内掀起了一场关于股改成败标准的大讨论。 此间,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发表关于“千点不该托市,补偿流通股股东不公平” 今天水皮来新浪作客再次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水皮表示文章起这个题目,“并不是给吴敬琏归个类,划个线,主要是针对吴先生关于股改这一点而言的,我强调,我到现在写的有关吴敬琏先生很多文章,有人比较欣赏的,是赞成的,有人是有微辞的,但是对吴先生的人格是一个肯定的态度,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对他很多具体的言论未必苟同,大家讨论的时候都是对事不对人。” 关于决定权在流通股股东还是非流通股股东手里,水皮指出:“方案制定权也好,经营权也好,包括沟通权,这一系列的权利全部在非流通股东手里,也就是大股东手里。如果大股东不提出来要搞股改,小股东是没有办法搞股改的。现在这个状况有点像证监会在闹股改,包括昨天李荣融的表态,也倾向积极一点,国资委也不愿意搞这个股权分置,但国资委在变,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股改最有好处,最有利益的,是大股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