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信任危机之累:千亿险资渐行渐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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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6:0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赵洁 上海报道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寓言再次印证了如今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微妙关系。 自去年中国人寿(行情 论坛)(行情 论坛)、新华人寿等十数亿国债托管资金被闽发
即使在保险资金大举入市的明媚春天,依旧挥洒不去笼罩在券业上空的点滴阴影。 事实上,券业的信任危机在加重,并在演化为业务危机。 据东北证券有关人士推算,今后有近千亿的保险资金将逐渐远离券商的经纪业务,其中包括正在向外撤离的规模在400亿左右的交易所债券资金,以及券商翘首期盼的592亿保险公司直接入股市资金。 “专用的独立席位”正是保证保险公司能顺利从券商经纪总部撤退资金的尚方宝剑。这意味着以后保险公司买卖股票或者国债,可以通过自己的独立席位直接向交易所下单,无需经过券商的交易跑道。 “这也是一堵防火墙,把保险资金与以后券商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彻底隔离。”某保险公司人士说道。 一边是存量资金外撤,一边是新增资金“失之交臂”,券业该如何化解行业之间的信任危机呢? 最后一块蛋糕遭重创 在此之前,几乎每家券商均在积极地迎接保险资金入市而为券业带来的契机,尤其是经纪部门为保险公司大客户服务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对大多数券商而言,在盈利模式未有明显改变的前提下,经纪业务的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依旧是券业赖以生存的大蛋糕之一。 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银行间拆借市场57家券商手续费收入达到96.9亿人民币,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60%。 “公司的劲头丝毫不逊于迎接QFII,我们知道与保险公司的多方面合作对券商意味着什么,”申银万国(行情 论坛)人士表态,“即使现在,我们也在积极地与保险公司联系,努力把握住可以相互合作的一丝机会。我们已意识到券商丧失的不是一两家客户,而是一大片群体。” 同日,在华能大厦里,正在为申报创新试点而努力冲刺的湘财证券也在积极地联络保险公司。 “我们的30多家营业部有60多条跑道,而在采用总部集中交易之后,大部分跑道将处于闲置状态。交易所曾表示席位可以出租或转让,但不可退,因此我们希望保险公司能租用或受让公司的席位,以缓解公司的成本压力。”湘财证券某中层管理人员表示。 “不过,进程并不顺利,”他说,“公司已向天安保险发出的租用席位项目建议书,至今没有回音。” 那么,逐渐丧失保险公司佣金收入的券商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转让或出租席位,以得到另一种模式的经纪业务补偿呢? 2月15日,中国保监会联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却没有给券商一个明晰的答案。 《通知》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用席位”。 “对于这句话,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希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向交易所申请新的独立席位而不是受让券商的席位。”上述人士在咨询了监管部门后,略显无奈地表示。 对于没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投资者,《通知》规定了两种选择方式:一是租用证券公司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二是租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人保、人寿、华泰、中国再保险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向沪深交易所分别申请独立交易席位。 由于以上4家公司管理的资产已占中国保险业1.18万亿总资产的60%,这意味着券商已经失去了保险资金入市而带来佣金收入的半壁江山以上。 而现实情况更为糟糕。据某保险公司投资部介绍:“上头的意思是除了平安保险(行情 论坛)可以租用平安证券的独立席位之外,建议其他保险公司租用中金公司的席位,或者租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席位入市。” “相比第一种方式——租用券商的专用席位,在多数保险公司眼中,选择同为保监会监管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席位更为安全,风险更可控。”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首席组合分析师崔斌说。 “这是一个趋势,没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入市可以租用已有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席位。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多个专用席位,对资金量大的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专用席位。”崔斌补充道。 在保险公司使用“独立席位”——保险业与券业间设立严密防火墙的前提下,券商受惠于新资金的希望渺茫,更令券商难堪的是,不少保险公司的存量资金正在逐渐撤离。 谁之过? 保险存量资金的撤离并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自去年伴随监管层整顿券商国债回购而引发交易所国债“飞流直下三千尺”之后,不少保险公司已警觉了其中的风险。 由于证监会从未在事发前明示风险券商的名单,于是券商真实国债交易量与回购交易量之比、自营规模、资本金等侧面因素,是保险公司判断风险券商的标准。 “从高风险券商处把国债资金撤出,同时把资金存放至信誉相对好的大券商,是存量资金撤出的第一步。”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士表示,去年公司已把国债资金从数家券商中撤出并集中到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第二步,保险公司会把这部分资金逐渐过渡到自己的独立专用席位上。“除非券商实在还不上钱,那么还得通过续签协议的形式继续托管。”中宏保险人士介绍。 这对券商而言,等于是釜底抽薪。 面对保险公司如此警惕且远离券商,不少券商人士表示:“之前,有些保险公司与券商的合作本身存在隐患,有后遗症。” 国泰君安研究部人士介绍,一般券商与保险公司在经纪业务上的合作分为三种: 第一,券商直接向保险公司兜售委托理财业务,双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一般收益率在6%-7%;较为隐蔽的方式是,保险公司承诺自己购买的国债一年内不抛售,保险公司与券商之间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券商可在一年内使用保险公司的国债,券商给保险公司一个比例的固定收益; 第二,保险公司把在券商国债席位上购买的国债,通过券商把国债现货的使用权转给第三方,第三方承诺回报。 第三,保险公司资金或国债存放在券商处,的确被券商故意挪用。 “对于前两种‘委托理财’方式,保险公司与券商均涉嫌违反规定,应各记一过。第三种方式明显是券商的错。不过保险公司依旧可以防范风险。凭着公司介绍信,保险公司亲自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查出自己的国债是否在不知情下被券商挪用做过回购登记。”国泰君安人士说。 信任危机待解 如何在短暂的时间内,迅速化解行业性的信任危机,收复“保险业”失地,是有关监管部门与券商们尽早解决的事关未来发展的大问题。 有目共睹的是,中国证监会已经颁发了一系列规定严禁券商挪用客户资金或证券:券商逐步推行保证金独立存管;执行客户国债与自营交易国债分席位管理;登记结算公司层面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也要严格分离等。 不过,由于我国的标准券托管模式没有实质性转移,且登记结算公司层面的标准券托管模式是二级托管,即标准券托管到券商而非客户,故仍然存在被券商挪用的可能。“这估计是保险公司最直接的理由。”国泰君安人士分析。 银河证券高级研究员吴祖尧认为,如果保险公司采用单独租用券商已清空的席位,按理说是安全的。譬如基金也是租用券商席位,并没有发生挪用的事情,因为有银行托管,资金是很安全的。” 日前,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解决券商委托理财纠纷几个问题的通知》上,明确保险公司与券商发生委托理财纠纷,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同意券商将国债或资金交于第三方使用而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的,券商与第三方对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记者在采访中得到的大多数保险公司反馈的信息则不止于此。 他们认为即使券商今后无法挪用客户券或资金,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把资金存放在券商处。理由很简单——券商的系统风险尚未消除,仍有一批券商要被清理与整顿。 “如果券商发生破产,即使打官司,放在那儿的钱照样拿不回来。对于托管或濒临破产券商的机构客户,国家的态度是不收购这部分资产。”某保险公司投资部人士表示。 目前,证监会有关人士曾表示,保险公司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如证券经营机构进入风险处置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该机构专用席位的全部业务,可整体转托管到新的专用席位,不因证券经营机构的关闭、清算受到影响。 但,这只是亡羊补牢的方式。 对于券商而言,面临跌跌不休的股市与惨淡的自营、委托理财业务,扩张更大份额的经纪业务蛋糕显得格外重要。 如何在短期内提升券商的质量、规范券商的行为,提升行业的信誉度,扫清券商努力创新的门前雪,解决券商过重的税收与多余的席位负担……均是监管部门集市场合力化解券商危机,让保险公司重新有信心与券商齐头并进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