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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证券公司众多高管落马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1:17 法制日报

  “向钱看”别忘了同时“向法看”

  ———首批证券公司众多高管落马给企业家们的警示

  王荣利

  曾几何时,“向前看”被人们演变成为了“向钱看”。最初的时候,人们对于这种演变尚有颇多的非议,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向钱看”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且越来越得到更多人的宽容和谅解。许多的时候,评价一个人的成就或者成功与否,往往都离不开赚钱的多少。对于企业家来说,评判一名企业家的成功与否,那就更离不开赚钱的多少了。

  一个人想赚钱、能够赚钱绝不是一件坏事。作为企业家来说,创造利润并赚钱更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自从有了货币,就有人赚钱。我国自古以来也有着经商的传统。在千百年来人们赚钱、经商的历史中,流传着一句古语,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古语可以说高度总结和概括了赚钱、经商的基本规则和原则,不仅对古人适用,对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们来说,也仍然继续适用。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之“道”,既指规则、规范,也指仁义、道德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时代条件下,这个“道”更包含着法律规范在内。正如人们所说,所谓市场经济,其实质就是法制经济。所以法律,应该是现代社会赚钱、经商必须遵守的最基本、也最为重要之“道”。

  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第一代的企业家们,往往只重视“君子爱财”,却常常忘记了“取之有道”。尤其容易忽视乃至无视法律之“道”,最终陷入法律的陷阱而落马。从“君安教父”张国庆、“大鹏狂人”徐卫国、“长江证券儒将”陈浩武、“豪赌南方证券”的阚治东、闽发证券的“幕后操手”吴永红、三峡证券“三剑客”以及新华证券“幕后高管”杨彪等首批证券公司众多高管的落马事实来看,他们这批人,无论为了其个人的经济利益,还是为了所掌管的证券公司的企业利益,也都“赚钱有方”,但却几乎都可以说是采取了“不择手段”的方式。他们有的违规操作,挪用客户保证金,操纵股价;有的虚假出资,非法逃汇;有的收受贿赂,违规炒股赚钱;甚至有的竞相信“巫师”的鬼话认为少女的处女之“红”可以助其事业发达而不惜触犯刑法奸淫幼女和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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