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维权团的热闹表象与漫漫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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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5: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阿吉 起诉德勤是近来的热门话题。从单个股民诉讼到30人维权团成立,虽不一帆风顺但热热闹闹。笔者赞叹30人维权团的摇旗呐喊,也赞叹媒体在此问题上的百家争鸣和深度思考。但热闹表象后,笔者对该起诉的实际效果却不敢乐观视之。
30人维权团的热闹表象 一场牵动各方神经的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正在轰轰烈烈地演绎。先是南京小股民起诉德勤,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不受理此案。后是科龙、德勤听证会后,全国12个省市的22家律师事务所及其30名律师,共同组成了阵容浩大的律师团,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行动宣言》,决定发起对德勤的集体诉讼。到4月12日,该律师团已由发起时的30人增加至40人。 维权团的高调介入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有媒体引用注会朱德峰的话说“起诉德勤将推动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全国律师维权团临时召集人宋一欣律师表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选择德勤作为被告,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德勤显然比身陷囹圄的顾雏军更有赔付能力。德勤需要充分举证以表明自己在“科龙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该案件也将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开拓性案件,为股东民事赔偿诉讼开创先例。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鸿高教授认为,科龙、德勤维权团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以律师团形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诉讼案件。 但担忧与质疑声同样震聋发聩:有人认为,“看门狗”防不住内贼,财务造假的第一责任者是科龙电器,股东们不先起诉直接造假者,却起诉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避重就轻。有人直接质疑维权团,认为所谓的维权团,依照召集人宋一欣定义,只是一种自愿的、民间的、开放性的、松散的律师间联络、交流、协同的平台而已。有声音同时提醒公众警惕在经济事件中掺杂有害的民族情绪,有人担忧有益的维权行动会停止于运动式的煽情。网上有人直白评论,这一案件真正受益的是律师,就好比是美国畅销小说《The King of Torts》中描述的那样,因为集体官司的成本小获益大,是否真正对消费者有利以及推动相关制度,尚不得而知。 无论起诉效果如何,无论是媒体之争还是百姓众说纷纭,因着科龙事件的影响、因着德勤的“四大”背景,因着维权团的人数,因着关注小股东的权益,所有的兴奋点都结合了,媒体造势了,公众聚焦了……漫漫之路也开始了…… 值得注意的是,维权意识是好的,但是集体诉讼对目前还不成熟的中国市场有什么样的影响,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中国需要发展,经济需要建设,都离不开大量的外资。这样的操作,这样的情绪,对于我们吸引外资进来有多大的阻碍? 维权团的漫漫之路 为什么起诉德勤,德勤之罪何在?起诉之路如何?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岱松认为,“若科龙是参与了财务报表造假的,告德勤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如果是科龙要求德勤帮它造假,在法律上,它去起诉德勤,是说不过去,而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是这样,科龙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导致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德勤作为中介机构,只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免责。” 由此看来,要想对德勤提起诉讼,首先要证明科龙提供的财务报表是真实的,同时要证明德勤帮它造了假。科龙是否提供了真实的财务报表,对于这点,笔者相信律师心里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同时,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德勤参与了或帮助了科龙造假。即使从逻辑上来判断,这种可能性也很小。其一,如果德勤参与了或帮助了科龙造假,科龙应该会马上站出来举证,媒体应很快得到消息,案子也应很快进入法律程序;其二,对于德勤这样一个年收入超百亿、客户群庞大的巨头来说,为了单一客户区区有限的审计费去牺牲职业操守、参与共谋的可能性极小。 如果科龙的财务报表不真实,而德勤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是否依然可以起诉德勤呢?理论上讲,是可以起诉的,但必须证明德勤的审计报告有重大的遗漏,而且同时德勤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德勤究竟有无参与造假或有无重大审计遗漏,还得等待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但据接近监管层的消息灵通人士说,其实,政府监管部门早就开始注意科龙电器。据了解,2002年,中国证监会就已开始关注科龙。在2004年,审计署也对德勤审计科龙的底稿进行了抽查,但并没有发现科龙电器的大量舞弊现象。科龙如何从德勤与审讲署的双重审计中涅磐重生,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如果事实确是德勤存在重大审计遗漏,也仅代表诉讼有了较大赢面,正如朱德峰先生在《上海证券报》指出的那样,“因果关系也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在这起案件中,投资者是否是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做出投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德勤担任科龙三年的审计,2002年和2004年均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投资者在会计事务所提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依然进行投资,那么投资行为与审计报告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在司法判定上仍存在有一定的困难。 维权团在宣言中也称道,该案受害者人数与分布地域广泛、被侵权金额与社会影响巨大、法律关系与诉讼要求复杂。维权团虽称已收集到相关证据,但同时也提出,当中变数很多。在股市发达的美国,投资者以不实披露为由,对中国人寿集团诉讼时间已长达两年时间,而直至今日,该案至今未明朗。种种现象表明:德勤之诉并不一定如想象的那样简单或遂愿。 反思30人维权团 从某种程度上说,笔者认为既然维权团是维护小股民利益的很好途径,小股民通过律师、媒体发出市场强音,有利于引起当局监管层重视,引导政府完善制度、切实保护起股民利益,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但笔者同样认为,维权团之维权行为应本着客观、公正、平等的角度,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采取开放沟通、理性对待的方式推动制度的发展。维权团不能也不应停留于表面的炒作,表面轰轰烈烈,实际热闹一阵子。 成熟的市场需要成熟的心态!如若维权团果如有些人推测,带有太多个人色彩,或者不能做到有理有据,仅仅如某些律师声称“我为何起诉?因德勤有能力赔付。”似乎对德勤诉讼是为了钱而不是一个公正的结果,这种思维方式就让人怀疑该律师的动机。如果某些律师想假借小股东名义,将此诉讼案庸俗化的话,那将会是本案最可悲之处了。 集团诉讼既是股东民事赔偿诉讼的先例,笔者认为,媒体既要扶持鼓励,也要讨论争鸣,既要考虑中国相关制度环境和重大事件的影响,也要考虑经济生态环境的平衡,对于我们普通股民和老百姓,就要借双慧眼,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