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铺开资格限制取消 上市公司称保荐已无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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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3:2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胡冠中 发自上海 有专家认为,股改保荐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券商做出来的方案存在着单一性等问题,而保荐费用则应该由市场来说了算。有上市公司高管则表示,股改全面铺开后,已经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改资格限制的问题,既然无资格限制,那么推荐也是没有必要,而保证也显得更加多余。
一位长期从事上市公司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该集思广益、征集多方面意见,而保荐人制度下,上市公司的方案由券商做出来,排斥了以上市公司为主体,这方面存在着单一性。 “另外,因为股改的保荐费用利润空间较大,这样的高利润空间就驱使了一些券商以‘钱’为中心,给的钱多就保荐和推荐。”该律师补充说:“因为现在第三批保荐人才刚通过考试,全国保荐人的数量有限,由于人手方面的原因,一些券商就用一些新手做方案,然后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人签字,这样就使得股改企业方案质量得不到充分保证。另外一点,保荐机构所进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水平方面,业务肯定没有会计师事务所熟悉,这样,势必对上市公司的股改指导有所影响。” 某券商的投行老总私下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今能够多拿单才是最关键的。“大股东想要怎么做,我们就往那个方向靠拢。尽量能够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顺利通过股改方案。” 上海本地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则表示,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并无资格限制,既然如此,又有什么推荐的必要呢?既无推荐的必要,保证就显得更加多余了。 “当然对一些特殊公司而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复杂,如权证、期权激励和定向增发等确实有引进专业机构设计的必要,比较复杂的投资者沟通也需要券商辅助完成,但对于简单的送股方案而言,很难说比一次红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方案复杂多少。”这位高管说。 另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则表示:“尽管每家保荐机构都认为,每家上市公司股改方案没有一个模子可以套用的,不过,对于75%以送股为主的上市公司来说,就目前而言,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工作时间周期短,标准化工作比重较大,所以相应的保荐成本很低。” 一位投行部门负责人指出,试点阶段,公司业绩和质地相对较好,试点结束后,全面铺开的股改公司资质则千差万别,特别是一批绩差公司尚未纳入股改,这些ST公司自身盈利尚存问题,即使100万元的股改中介费用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