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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等6家公司转让阳光财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2:24 证券日报
饶婷婷 本报讯 昨日,保监会正式发布通知,同意中石化等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0.5亿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阳光财险2亿股股份,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阳光财险5000万股股份,这些股份转让后,阳光保险集团持有阳光财险10.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45%。上述公司则不再持有阳光财险股份。 阳光保险集团是国内第七家保险集团,在本月20日刚刚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目前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搭建了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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