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附件一:按新会计准则调整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 下称“新会计准则”)第五至十九条的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以 及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意见”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一号”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主要调整情况 如下: 一、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55,229,351.80元,公允价值大于投 资成本的2,117,005.64元按原会计准则无法按公允价值计价,根据 新会计准则在2007年期初数中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相应调整 留存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 成本法,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6,785,641.53元,相应调 减留存收益。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递 延所得税资产3,661,459.61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3,661,459.61 元;根据新会计准则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的 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317,550.84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 317,550.84元。 (4)委托贷款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委托贷款50,000,000.00元从委托贷款调整 至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 (5)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原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中列示的出租房产 (原值9,600,714.40元、累计折旧4,263,347.85)调整至投资性房 地产列示。 (6)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其他应付款中的职工薪酬2,823,728.62元 (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项社会保险等)由其他应付款调 整至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7)房改费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公司已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逐 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 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按 规定发放给19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补 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补差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列支。因此,公司在“利润分配-未分 配利润”中列支一次性住房补贴2,435,800.00元,并将原列示在其 他应交款中的一次性住房补贴12,004,200.00元调整至应付职工薪 酬列示。 二、合并报表项目调整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55,622,767.04元,公允价值大于 投资成本的5,585,757.62元按原会计准则无法按公允价值计价,根 据新会计准则在2007年期初数中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 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的投资差额18,045,830.93在商誉中列示,并将 原已摊销的1,022,597.09元冲回。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冲 回3,490,464.30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将持有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万股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 (4)递延所得税资产、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异及合 并抵消存货未实现销售的所得税影响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93,351.57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3,193,351.57元;根据新 会计准则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873,739.54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 873,739.54元。 (5)委托贷款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委托贷款50,000,000.00元从委托贷款调整 至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 (6)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原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中出租房产(原值 9,600,714.40元、累计折旧4,263,347.85)调整至投资性房地产列 示。 (7)生产性生物资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原在存货中列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 5,155,887.15元、累计折旧403,915.76元)调整至生产性生物资产 列示。 (8)无形资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原在固定资产中列示的土地(原值 33,156,161.00元、累计折旧1,849,979.26元)调整至无形资产。 (9)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其他应付款中的职工薪酬5,292,533.05元 (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项社会保险等)由其他应付款调 整至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10)房改费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公司已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逐 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 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按 规定发放给19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补 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补差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列支。因此,公司在“利润分配-未分 配利润”中列支一次性住房补贴7,495,800.00元,并将原列示在其 他应交款中的一次性住房补贴12,004,200.00元调整至应付职工薪 酬列示。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4,901,450.34 140,487,207.96 5,585,757.62 存货 208,430,081.22 203,222,109.83 -5,207,971.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20,000.00 52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50,000,000.00 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3,942,634.96 52,908,936.82 -71,033,698.14 投资性房地产 - 5,337,366.55 5,337,366.55 固定资产 566,802,982.06 530,159,433.77 -36,643,548.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4,751,971.39 4,751,971.39 无形资产 65,308,735.25 97,070,916.99 31,762,181.74 商誉 18,045,830.93 18,045,830.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93,351.57 13,193,351.57 应付职工薪酬 51,544,428.59 76,336,961.64 24,792,533.05 应交税费 33,958,856.83 21,954,656.83 -12,004,200.00 其他应付款 76,266,897.77 75,311,463.54 -955,434.23 其他流动负债 4,337,098.82 - -4,337,098.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3,739.54 873,739.54 盈余公积 213,285,761.59 195,524,114.32 -17,761,647.27 未分配利润 367,766,710.76 392,532,146.15 24,765,435.39 少数股东权益 146,657,311.90 147,595,226.22 937,9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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