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8-009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2007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 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士栋 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4671650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股;弃权0股。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股;弃权0股。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在提取盈余公积、按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后,国投华靖公司 2007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245,868,495.66元。 根据公司200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公司在2010年以前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50%的原则,拟向全 体股东现金分红122,934,247.83元;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4,628,3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1.16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同意466916213股;反对248788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股;弃权0股。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股;弃权0股。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完成配股后,2007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总股数 由813,491,652股变更为1,054,628,336股,按照《公司法》的要求, 须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文条款: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3,491,652元。 3.1.6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813,491,652股。 修改后条款: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628,336元。 3.1.6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1,054,628,336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股;弃权0股。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4)118号文《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姜 绍俊、王珠林和唐伟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对就 任以来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刘翔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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