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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进入百大集团董事会受挫 相关提案全部被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银泰进入百大集团董事会受挫相关提案全部被否

  证券时报记者 夏雄伟

  银泰想进入百大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的计划再次受挫。4月14日,他们向百大集团提出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三个议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增选公司董事、修改公司章程。前两个议案被公司董事会直接否决了,后一个议案在4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审议,投票结果是赞成票只有6639.7659万股,占参与有表决权股份的36.72%,议
案未通过。

  为何不把银泰提出了《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列入股东大会?百大集团董事长董伟平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提出。”银泰持有的股份绝大多数为流通股,在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主体资格上存在缺陷。而且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属于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范畴,而非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范畴。

  至于银泰的《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议增选3名董事,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董伟平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从议案提交(4月14日)至股东大会召开(4月25日)已不足15天。另外,在要求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增至12人”的《关于修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董事会人数仍为9人。因此,不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列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

  银泰的第三个议案是《关于修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其内容是将公司原章程中“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独立董事3人以上,并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改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独立董事4人以上,并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该议案列入百大集团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但由于与会股东有11015余万股对此投了反对票,因而该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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