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浏阳花炮的心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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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4:1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张德斌 “很不规范。”当记者采访各方相关人士的时候,谈起浏阳花炮,大家说得最多的是这句话。 不规范体现在很多方面——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比如,没有及时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在上市后短短四年里,证券监管部门两次向浏阳花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这在上市公司监管中是十分罕见的。第一次整改要求是广州证监局于2003年底对公司进行巡检后提出的,另一次是湖南证监局于2005年2月底提出的。湖南证监局在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还对公司提出了严厉批评。这直接导致了浏阳花炮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一干人的辞职。 浏阳花炮管理层长期处在动荡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司运作不规范所导致的。而公司运作不规范的根源,则在于当地政府在对待上市公司的问题上缺乏良好的心态。 早在2003年10月,证监部门就曾向浏阳花炮直接指出,公司运作受到了地方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影响。其表现,一是地方政府向公司推荐投资项目,影响公司正常的投资决策;二是市政府在未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曾计划将公司国有控股权托管给外商,导致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一度受到影响。 作为浏阳花炮的实际控制人,浏阳市政府在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时候,总是青睐有当地政府工作背景的人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从政府出来的人,在政府里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老领导、老上级、老同事、老部下,谁打个招呼都不能怠慢。况且,政府既然能把你安排到公司董事长的位置上,也就能够把你再召回政府部门。考虑到自己的“政治前途”,谁还敢跟政府“叫板”呢? 在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和处置上,政府缺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诚意。2003年6月,媒体上出现了一些报道,指称浏阳花炮控股股东浏阳市财政局拟转让其所持股权。公司很快发布澄清公告,称绝无此事。当年11月29日,公司却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已于11月初与赵伟平签订协议,拟推荐赵伟平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名为董事长,浏阳花炮的控股权也拟转让给赵伟平控制的广州市攀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政府的做法引起了公司管理层的强烈不满,其他股东群起抵制,公司独董也仗义执言。由于前任高管已经辞职,拟任的赵伟平等人又不得其门而入,政府不得不临时让身为政府公务员的郭汉华来维持局面。这样,由政府大股东缺乏沟通而引起的公司震荡,最终又为更严重的违规和另一次震荡埋下伏笔。 如何正确处理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是值得某些地方政府负责人深思的问题。一家企业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就应该接受证监部门的监管,不管它的控股股东是政府,还是其他主体。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该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一个下属部门加以袒护,而应该积极协助上市公司接受证监部门的正确监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规范化运作,为所有股东创造价值。对于主管工作的市政府负责人来说,需要的不是去参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而是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调整自己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 浏阳花炮已经选用了一批职业经理人来挑大梁,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能否就此走上规范化的路子?我们拭目以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