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货吸收合并华联商厦进入换股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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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7: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华联商厦非流通股股东所持1股可换成1.273股第一百货非流通股;流通股股东所持1股可换成1.114股第一百货流通股 第一百货(资讯 行情 论坛)(600631)吸收合并华联商厦(资讯 行情 论坛)(600632)事宜目前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今日,两公司正式就换股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对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结果做了披露。
此次换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1月18日。换股对象是2004年11月18日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联商厦股东。按照换股比例,华联商厦非流通股股东所持1股可换成1.273股第一百货的非流通股;流通股股东所持1股可换成1.114股第一百货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华联商厦股票,如果其所能换取的第一百货股票的数量不是整数,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小数点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换股总量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电脑抽签发放。换股时间是2004年11月19日至2004年11月23日期间的交易日。 此外,对于换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联商厦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或质押情形的,在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第一百货新增股份托管后,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依据第一百货提交的新增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事项的说明及华联商厦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原始资料,完成华联商厦换股后股份的司法冻结或质押。上述司法冻结或质押期限为: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第一百货新增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日期作为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起始日期,质押的终止日期为换股前质押合同约定的日期,司法冻结执行的终止日期为对华联商厦换股前司法冻结执行的终止日期。 华联商厦股东所持流通股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原由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登记或协助执行的,按照非流通股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形的换股处理方式处理。原由托管证券公司负责登记或协助执行的,在托管证券公司完成对因华联商厦的股份换股而形成的第一百货新增股份的托管后,托管证券公司依据其办理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原始资料,完成因华联商厦股份换股形成的第一百货新增股份的司法冻结或质押。上述司法冻结或质押期限为:托管证券公司对第一百货新增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日期作为股份司法冻结或质押的起始日期,质押的终止日期为换股前质押合同约定的日期,司法冻结的终止日期为换股前股份司法冻结执行的终止日期。 华联商厦还特别提请托管公司股票的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注意,各托管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在完成对因公司的股份换股而形成的第一百货新增股份的托管后,对于换股前已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的公司流通股股份,需由各托管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在换股后完成对该等股份换股形成的第一百货的股份的质押或司法冻结。 此外,华联商厦提醒投资人,非流通股股东未申领的红利可以尽快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申领;流通股股东未申领的红利仍保留在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内。该等股东办理完指定交易后,其未申领的红利将由其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派发。但冻结红利的处置需待冻结部分解冻后,再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两公司今日还分别发布公告称,2004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8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将两公司非流通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至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中,流通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至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中,并同时将相应的资金分别转入申请现金选择权股份股东对应的资金账户中。该等股东可于今日到其股票指定交易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另据公告显示,百联集团已正式成为第一百货、华联商厦、物贸中心(资讯 行情 论坛)、华联超市(资讯 行情 论坛)、友谊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控股股东。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