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商铺变消防通道 扬中中央商场近百业主买铺遇“坑”

60万商铺变消防通道 扬中中央商场近百业主买铺遇“坑”
2020年06月21日 08:55 搜狐网

原标题:60万商铺变消防通道 扬中中央商场近百业主买铺遇“坑” 来源:搜狐网

  近日,有镇江扬中市民向我苏特稿反映,他们在扬中中央商场购买了部分商铺后,又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商铺包租协议。但是从今年开始,对方承诺返租的金额不仅没有按约兑现,有的业主还发现,自己购买的商铺竟然变成了“消防通道”,无法用于经营。

  中央商场60万商铺变消防通道

  返租承诺难兑现

  2019年6月,镇江市民戴先生在位于镇江扬中市市中心的中央商场C座购买了一套商铺,价值近60万元。他向记者表示,这套商铺最吸引他的,是在购买后长达10年的“售后返租”模式,前八年每年收益可达房款的12%,也就是7万多元,后两年根据商场的经营情况,也有6%的“保底回报”。

  然而,已交付一年多的商场至今仍然空置,没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各个商铺之间也没有做任何分隔。从2019年年底开始,业主们最关心的房租兑付也出了问题。

  此外,部分业主还惊讶地发现,自己购买的商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原来这是商场在进行内部格局调整之后,部分商铺的位置成了消防通道。业主姚女士说,自己后来得知商场在18年1月份的时候就申请了这个地方改为消防通道,而且在消防局还备案了,但是,她们19年去买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说明这个情况。

  业主表示,该商场共售出了商铺近300个,其中类似戴先生这样“8+2”返租模式的业主有八九十位。与他们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的公司名为“扬中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它和开发商――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下称“镇江雨润中央公司”)同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镇江雨润中央公司:

  重签租赁协议年息降为7.5%

  镇江雨润中央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扬中鑫优隆”公司已经无力承担租金,这部分业主可以和“扬中鑫优隆”重新签订一份年租金为7.5%的商铺租赁协议,由镇江雨润中央公司进行担保;但针对“商铺变消防通道”的情况,则需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前不是(扬中)鑫优隆跟你们签的吗?它们只有50万的注册资本,你一告它它一旦破产,只有50万的有限责任,但是现在我们中央商场加到上面以后呢,中央商场就要承担连带的(责任),鑫优隆一旦破产,镇江雨润就是卖给你房子的公司,就要承担返租义务。我们老板最开始要求年后只愿意给你们4%,现在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

  但对此方案,不少业主都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中央商场已经违约在先,害怕以后还会继续违约,想要商场退房。

  消防救援大队:中央商场曾申请消防变更

  既然商铺变成了消防通道,为何业主们还能办到消失商铺的产权证?消失的商铺能退吗?对此,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是根据接收的材料,按照商铺来办理产权证的,并不了解事后的变化。

  4月3号,扬中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关于对反映扬中中央商场C座商铺变消防通道的信访件答复意见书》中说明了消防设计变更的情况,称2018年1月,镇江雨润中央公司向镇江消防支队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变更,将原先店铺所在位置,部分调整为餐饮,其余作为通道,经镇江消防支队对变更图纸审核,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同意该项目变更设计。

  住建局知道此事

  曾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而且在2019年12月,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镇江雨润中央公司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也就是说,扬中市住建局知道此事。但扬中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此事,他们处理不了:

  “也就是说房子已经达到条件交了,我们还管什么?(是不是他们开始验收是合格的,后来因为他们要变更用途,然后再在修改了消防的相关内容,然后消防再验收?)对。这个时候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就跟你们没有关系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矛盾这么尖锐了,我哪管得了这个事情,本来就是消防部门管的事情。”

  就商铺变身消防通道一事,扬中市消防救援大队也向投诉业主给出了建议:此事由属地政府和镇江雨润中央公司共同做好事件后续处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无法处理建议诉讼

  扬中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他们也无法解决,建议投诉业主走司法程序。

  “改变房屋户型不是我们部门管,住建部门管的。(返租12%,结果他们又不返租了。)你们有合同约定的是吧?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我们行政部门只能调解,不能干预的。”

  律师:想退房并不容易

  对此,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表示,针对售后返租承诺无法兑现、商铺变成消防通道等问题,业主可以要求退房,但由于开发商和承诺返租的并非同一家公司,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业主还会面临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难题,想退房并不容易:

  “除非咱们的买房人能够证明,开发公司在售楼的时候,以这个作为重大卖点,向我们的消费者进行承诺,也能够高度地去证明,正是因为有这种吸引,才导致去购买房屋。但是司法实务里大量的开发公司对于这种协议,第一,他不会公然的进行宣传;第二,与所谓的中间商所签订的售后包租合同,开发商也不会落款和签字。这就是现在司法实务中遇到一个问题。”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中央商场 买铺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24 酷特智能 300840 5.94
  • 06-23 迪威尔 688377 --
  • 06-23 中船汉光 300847 --
  • 06-22 天智航 688277 12.04
  • 06-22 捷安高科 300845 17.6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