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胡雨)丹化科技6月20日下午公告称,因增持股份金额与承诺不相符,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2018年10月20日,丹化科技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丹化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实施增持计划。2019年4月20日,丹化科技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在增持实施期的6个月内,丹化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增持金额2508.33万元,与此前承诺不相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丹化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于丹化集团未完成增持,丹化科技在4月20日公告中称是出于资金筹措问题,公司向特向广大中小投资者致歉,并表示丹化集团仍将看好公司的前景,继续支持本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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