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辉在香港被泰德阳光起诉 星美传媒欠款26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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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07:55 每日经济新闻 | |||||||||
岳敬飞 NBD上海报道 年轻富豪覃辉在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后11天,远在香港的他的生意合伙伙伴声称要起诉他旗下的星美传媒集团(SMI),以讨回合同之债。 22日,泰德阳光(原名“阳光体育媒体(行情 论坛)”,0307.HK)主席、行政总裁兼执
2003年,泰德阳光与覃辉的星美传媒集团签订协议,出售阳光卫视70%股权给星美,并由星美委托泰德阳光分3年制作350小时节目,总价款8000万元人民币。除已支付了其中一部分外,星美对于余款3500万元却一直拖欠。 陈平表示,星美传媒集团没有支付承诺的补偿金额及历史频道节目的版权费,影响频道播出,最终由泰德阳光代为支付上百万美元版权费;即使不计算泰德为阳光卫视向亚洲卫星(AsiaSat)提供的数百万美元担保,泰德也已交付了超过150万美元;星美传媒集团对泰德阳光的欠款总共已经超过了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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